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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HY-C*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全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蚌山 (略) (略) 内科技楼1号楼318室
中标金额:55.*元/年,三年合计16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略) 设备维保服务 服务范围: (略) (略) 采购设备维保服务,包含 (略) 提供的设备清单,设备清单外的血压表、吸引器、器械车、床等低值设备、器械也一并纳入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3 年(含试用期两个月);合同采用 1+1+1 模式签订,每一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则合同终止。 服务标准:保证设备达到符合原厂家合格标准及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人员名单:高立、刁晋霞、何宁、陈同庆、李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三年总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服务类55%计收。在领取中标通 (略) (略) 。
金额:*.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中标单位;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联系电话: 于女士 0552-*
地 址: (略) 禹会 (略) 16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蜀 (略) (略) 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0551- *或*或*转分机号6104电子邮箱:*@*ttp://**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51- *或*或*转分机号6104、*
(略) (略)
安徽 (略)
2024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