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略) 地方特色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已完成企业申报和项目资料审查核实、询证、复核、专家评审等工作程序,现根据《 (略) 特色产业发展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拟对符合扶持条件的83个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3日-8月29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署名书面提出。
联系单位: (略) 财政局
联系电话(传真):0972-*
联系地址: (略) 平安区平安大道221号
附:20 (略) 地方特色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拟扶持企业名单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