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 重庆红宇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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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标的物 | 203工房地面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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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红宇 (略) 拟对203工房地面改造进行询比价,欢迎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项目编号:203工房地面改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红宇 (略)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详见技术要求。
2.3承包方式:总价包干(总价合同),最高限价*.96元。
2.4 工程范围:详见技术要求
3.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2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应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3 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资金、设备、人员配备上具有相应实力水平。
3.4 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3□5□8年,指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终验收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业绩规模要求:
类似工程类别:导静电或聚氨酯地坪工程
工程造价:*元及以上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或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3.5 供应商为企业法人须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30天内的信用报告(在“信用中国”http://**.cn下载)。企业法人不得被列为“信用中国”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否则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3.6 供应商为企业法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含:
①实缴资本证明材料:提供验资报告或者备注有投资款的银行缴款回单或近期资产负债表(审核实收资本科目)或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30天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有实缴资本或其他相关证明的有效文件;
②提供截止报价日期前的三个月内(如1月截止,则10月、11月、12月的参保证明材料均有效)的在职员工参保证明材料(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或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30天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社保信息有参保人员或授权代表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的有效文件;
③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提供以供应商作为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人为供应商的房产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的有效文件)。
注:实缴注册资本、参保人员、生产经营场所缺一不可。
3.7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9 成功报名的供应商。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12日10:00前 (略) , (略) 址:https://www.cse-ssc.com/报名。
5.响应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请于截止时间之前上传 (略)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10:00前。
6.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方式,响应、开标和评审均 (略) 线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 (略) , (略) 址:https://www.cse-ssc.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重庆红宇 (略)
地 址: (略) (略) 红宇大道9号
联 系 人:祝老师 *
技术负责人:胡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