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 (略) 年产3万吨内外墙水性涂料项 (略) 舞阳县舞泉镇深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东300米路南。2020年11月25日,漯河 (略) 委托河北 (略) 编制《漯河 (略) 年产3万吨内外墙水性涂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该项目为新建项目,环评报告于2020年12月16日 (略) 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批复《关于漯河 (略) 年产3万吨内外墙水性涂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舞环监表【2020】54号)。根据核查,本项目类别为“C2641涂料制造”,环评时将行业类别介定为“C3033防水建筑材料制造”不合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C2641涂料制造”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同样为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本项目环评等级正确,不再对玶评进行更正,本次验收将项目类别更正为C2641涂料制造。
项目新建车间1座,占地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内设生产加工区、仓库及配套办公生活用房,生产工艺流程:原料—混合搅拌—成品—入库。项目总体生产规模为年产3万吨内外墙水性涂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第682号令)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需查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文件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行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预防、减缓和补救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
根据建设项目自查情况,项目目前已建成投入运行生产。项目主体未发生变动,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项目于2022年12月开工建设,2023年10月开始进行调试。漯河 (略) 于2023年11月10日成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小组,主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范围为项目环评涉及全部内容。企业于2023年11月15日委托河南 (略) 对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验收监测,监测公司通过勘查现场与核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于2023年11月20日确定了环保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23年11月25-26日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随后,漯河 (略) 参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环境保护部)有关要求,开展相关验收工作,并为该项目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金晨建材年产3万吨内外墙水性涂料项目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