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泰禾电子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谢 (略) 459号10号楼501室、502室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2585.11m2,建筑面积2585.11m2;主要从事电子变压器和电子连接线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电子变压器*个,电子连接线*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DA001,高度27m;上锡、焊锡工序废气: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高空排放,排放口DA002,高度27m。 二、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略)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略) ,最终汇入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设置隔声门窗,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 四、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一般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理;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09-27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1.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2.环评文件对项目与《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2021〕44号)等文件相符性分析不到位;3.环评文件对项目与《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8〕295号)和《关于优化调整的通知》(东环〔2020〕113号)等文件的相符性分析不到位;4.油墨用量与喷码机数量的匹配性分析不到位;5.水基凡立水VOC含量存疑,含浸工序废气源强存疑;6.未明确项目是否应使用喷墨印刷油墨;7.表31未明确项目锡及其化合物废气收集效率;8.PVC铜线用量前后不一致;9.集气罩控制风速偏小,废气收集效率可达性存疑;10.表33各集气罩合计总风量存疑;11.隧道炉风量核算过程中L1取值存疑;12.未明确项目隧道炉单侧进口或出口面积、进口总面积、出口总面积;13.密闭罩废气风量存疑;14.单层活性炭厚度偏小,废活性炭产生量存疑;15.废空压机油桶产生量有误;16.未附项目现有工程自主验收意见、胶粘剂的MSDS和SGS等。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