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宝 (略) 酒盒专用泡沫垫生产线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酒盒专用泡沫垫生产线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地点: (略) (略) 柳林镇交警中队北100米(原窦家庄酒厂)
建设单位:宝 (略)
建设内容:利用原窦家庄酒房,建设生产车间、手工车间等工程,购置主要生产设备EPS全自动间歇式预发机1台、液压半自动成型机3台、全自动泡塑成型机5台,空压机2台、1t/h燃气锅炉台2台、切割机3台、烘干房配套设施2间等。项目建成后年产酒盒专用泡沫垫150吨/年。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23日
联系人:曹小泉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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