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温江区万春 (略) 第三方检验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16:1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第三方检验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 11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8
项目名称:第三方检验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应具有国家卫生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3栋16层
五、开启
时间:**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3栋16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02483[2022]00771,采购预算品目为C1901 医疗卫生服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年;最高限价为《 (略) 物价局、 (略) 卫生局关于规范和制定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6〕258号)基层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的80%,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监督部门: (略) 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出具对应发票后15日内,采购人结合检测项目收费标准按季分别据实结算检测费用,第二个季度支付上季度服务费,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季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温江区万春 (略)
地址: (略) 温江区万春镇生态大道踏水段1833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系方式:028-*-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028-*-608
四川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