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药剂生产项目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12月1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2月27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信息发布终结。 | |||||
项目 概况 | 具体事项 | 出资企业:兰州 (略) 出资资产:土地及生产车间基础建设 合资新设事项:兰州 (略) 以土地及厂房出资,引入社会投资方以货币或资产形式出资,形成战略协同,优势互补,在兰 (略) 置厂建设药剂生产车间, (略) 。 | ||||
出资企业承诺 | (略) ,并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发布募集投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略) 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出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 (略) 行为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 2.《 (略) 投资人遴选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未披露的限制条件; 3. (略) 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定,恪守《 (略) 投资人遴选公告》约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略) 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 |||||
新设公司股权结构 | 1.兰州 (略) 占新设公司股权不低于51%; 2. (略) 股权不高于49%。 | |||||
合资新设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含文号) | 内部决策文件 | 兰州 (略) 支委会会议纪要【2024】2号 | ||||
(略) 或主管部门文件名称 | 兰州建设投资(控股) (略) 党委会决议【2024】57号 |
特别 告知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进入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调查期内,有权及有必要了解、 (略) 的相关实际情况,对可能存在风险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论证。 2.意向投资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公告信息及《投资须知》《投资申请与承诺书》等材料的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文件及出资资产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本次拟合作企业及出资资产相关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对本项目做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3.出资企业的出资资产以现状为准,省产交所及出资企业对其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省产交所及出资企业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出资资产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投资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4.意向投资方应无条件认可出资企业或评审专家组对意向资方的资格审查结果。 |
合资新设 方案 | 遴选方式 | 产生两家或以上意向投资方的,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以评分最高原则确定投资方;仅产生一家意向投资方的,采用磋商谈判方式确定投资方。 |
评议遴选主要内容 | 1.意向投资方提交报名资料且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从以下各方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对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 (1)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背景、股东构成、企业信用、行业声誉、财务状况、资金实力、 (略) 治理情况等; (2)意向投资 (略) 场竞争力突出,在资质、技术、人才、资金、市场等方面能够与意向投资方实现资源能力优势互补或协同效应; (3)意向投资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综合评议遴选要求详见兰州 (略) (略) 投资人综合评议遴选文件响应事项清单。 2.其他事项详见综合评议遴选文件。 | |
合资新设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略) 实际遴选结果为准。 | |
投资 条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成立五年以上的的企业法人。 2.意向投资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履约能力,须提交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略) 理药剂相关投资、管理、经营的经验。 4.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失信、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重大违法记录,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
合资新设条件及其他事项 | 1.本次合资新设募集1家投资方。 2.意向投资方须在成为投资方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合作企业签署《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并按《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支付投资款项。 |
投资 指南 | 风险提示 | 1.意向投资方提交报名资料获取综合评议文件后表明意向投资方已完全明白上述风险内容及全部含义, (略) 经营项目情况及公告内容,并自愿承担全部投资风险责任。 2. (略) 经营项目因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国家政策调整的影响可能存在延续性风险,投资人自行判断其投资风险。 3.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 (略) 经营业绩波动或经营项目合同终止的,由投资方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4.投资方应无条件认可遴选结果,包括但不限于认可投 (略) 的股权比例等。 5. (略) 不接受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 6. (略) 遴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兰州 (略) 所有。 | |
投资尽调 | 由意向投资方自行完成。 | ||
报名及其他事项 | 报名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7日17时 | |
综合评议文件获取方式 | 1.意向投资方在充分研究并同意本公告所列示资格及条件的前提下,制订能对附件所列示之事项进行明确响应的综合评议文件(须密封),并在充分履行内部决策的基础上委派有决策权人员参与本项目。 2.符合上述资格的意向投资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甘肃省产权交易所获取综合评议文件。 3.获取综合评议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 27 日17时。 4.获取综合评议文件地点: (略) (略) (略) 87号中广商务大厦9F。 | ||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评审时间 | 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7时 2.评审时间:2024年12月30日10时 3.评审地点: (略) (略) (略) 87号中广大厦9楼会议室。 | ||
投资保证金交纳账户 | 单位名称:甘肃省产权 (略) (略) 帐 号:1012 9200 0278 706 开 户 行: (略) 天成支行 | ||
保 (略) 置方式 | 1.保证金为(略)元,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17时,以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 2.如意向投资方未通过资格审查、未对评议遴选文件相关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及未成为投资方的,省产交所将在公告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保证金在签署《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后 (略) 退回。 4.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审核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投资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兰州 (略) 和省产交所可扣除该意向投资方的保证金,在扣除省产交所的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且意向投资方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因投资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 (2)意向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资方及省产交所损失的; (3)意向投资方 (略) 程序的; (4)意向投资方泄露出资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5)意向投资方违反在递交综合评议响应性文件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 (6)因投资方原因导致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投资总额低于本次投资价款时,该投资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兰州 (略) 联系人:肖部长 (略)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联系人:陈经理 (略)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7:00(节假日除外) | ||
联系地址 | 1. (略) (略) (略) 87号中广商务大厦9楼 2. (略) (略) (略) 310号 | ||
其 他 | 1.甘肃省产 (略) 站www.gscq.com.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