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4〕69号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 (略) (略)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宁惠安发〔2024〕23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404-*-04-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可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有效提高红果子镇水环境污染防治能力,提升第四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效果,降低运行成本,促进红果子镇全域水生态环境稳步改善。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红果子镇109国道以东、 (略) 以北,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厂内。
四、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项目更新改造现有污水处理厂存在节能降碳不达标、不满足标准规定等问题的设施设备8大类31套527组(包括水泵、鼓风机、污泥处理设备、加药设备、监测及自控设备、除臭设备、闸阀及各类专用机械设备等),并对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二)新增多介质过滤器和超滤膜处理装置各2套,对现有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准尾水深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5月—2025年6月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元,其中工程*元,其他费281.*元,预备费238.*元。
资金来源: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统筹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八、有关要求
1.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3.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设备购置 | √ | √ | √ | ||||
监理 | √ | ||||||
其他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和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的规定,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2、主动接受项目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招标、发包活动的监督。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