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略) :SXCG *** -1-2)经审批,以公开招标转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采购人 | 代理机构 | 成交供应商 | 成交金额 | 评审专家 名单 |
歙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文件编制采购项目(二次) | (略) 黄环审函〔2017〕 (略) 文件要求,在各时间节点内完成环境影响跟踪评价,2018年6月20日前取得批复文件 | 名称:歙县经济开 (略) 地址:黄山市歙县 联系方式:0559- *** | 名称:安徽国华建设 (略) 地址:黄 (略) (略) 1号昱东大厦15楼 联系方式: 0559- *** | 名称:安徽 (略) 地址:合肥市 (略) (略) 交口东湖高 (略) 4幢5层 | *** 元 | 汪文俊 张捷 姚吉全 徐圣友 吕云青 |
项目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略) 黄环审函〔2017〕 (略) 文件要求,在各时间节点内完成环境影响跟踪评价,2018年6月20日前取得批复文件。 | |||||
其他 | 1、开标时间:2018年3月8日; 2、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2018年3月8日至2018年3月9日; 3、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联系电话:0559- *** ) 4、监管电话:0559- *** 。 |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 (略) 、包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