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验收
盐城市瑞丰谷物有限公司4.3万吨粮食仓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发布时间:2024-07-03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规定》(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和《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水规〔2021〕8号)等文件要求,2024年7月1日, (略) (略) 在大丰组 (略) (略) 4.*吨粮食仓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完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设施验收、方案编制、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建设单位: (略)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略) 济源 (略)
监测单位:无
建设地点:江苏省/ (略) / (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