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略) 组织属地人民政府编制该地块规划调整方案,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调整地块的基本情况
项目地块位于钟山区拟建荷谐园三期居住小区,西侧为市钟山区第七小学,南侧为帝都新城,北侧为自然山体,调整用地面积0.59公顷,约合8.80亩。
二、主要调整内容
该用地原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二类居住用地、水 (略) 用地,用地指标:教育用地,容积率≤0.9,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限高≤24米;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6,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限高≤80米;
拟调整为:用地性质为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限高≤3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