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溪县泸溪河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资建招备字[2024]第3号) 招标文件变更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资溪县泸溪河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对投标企业的资格要求变更如下: 1、资质要求: ①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含)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级(含)以上; ②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资格要求:①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 (略) 工程专业;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无在建工程。 ③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④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施工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⑤本项目总负责人由工程设计负责人担任; 其他事项不变,特此说明。 江西大觉山 (略) 2024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