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会昌 (略) 年产4000吨氟化新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7日-2023年1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会昌 (略) 年产4000吨氟化新材料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会昌工业园九二基地 |
建设单位 | 会昌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赣州科净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统一代码为2101-*-04-01-*。总投资25261.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9.5万元。 建设内容:新建干法车间、湿法车间等主体工程,公用工程间、仓库、罐区等贮运工程,供电、给排水等公用辅助工程,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固废处理、噪声防治、风险防范等环保工程。 本项目以氧化稀土、碳酸锂为原料,与氟化氢发生反应生产氟化稀土。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4000吨氟化新材料,年产副产品10%氢氟酸5262吨、氟化钙1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工地监督管理,采取围档、遮挡、挡板、设置防护网,定期对工地及进出工地的路面、运输车辆洒水、冲洗,挖填方及砂石料封闭运输,控制施工扬尘影响。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应设置干厕或临时冲水厕所,施工废水应设有临时集水池、沉砂池等临时性污水简易处理设施。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减缓施工噪声扰民。 场地内挖填方临时堆存场所采取防流失、防扬尘措施,并及时作回填利用。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气主要包括湿法车间沉淀废气、湿法车间烘干废气、干法车间氟化废气、储罐大小呼吸口废气、实验室化验废气以及湿法车间、干法车间、石灰储罐区未收集到的无组织废气等。 湿法车间沉淀废气:来自湿法沉淀工序产生,污染物主要为氯化氢、氟化氢,采用管道收集后,通过废气净化塔,采用四级水喷淋+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净化后的废气通过排气筒外排。项目设置17米高排气筒1根,废气净化塔1套,外排氯化氢、氟化氢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新建企业标准排放限值。 湿法车间烘干废气:来自湿法烘干工序产生,污染物主要为氯化氢、氟化氢,采用管道收集后,通过废气净化塔,采用四级水喷淋+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净化后的废气通过排气筒外排。项目设置17米高排气筒1根,废气净化塔1套,外排氯化氢、氟化氢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新建企业标准排放限值。 干法车间氟化废气:来自干法氟化工序产生,污染物主要为氟化氢,采用管道收集后,通过废气净化塔,采用四级水喷淋+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净化后的废气通过排气筒外排。项目设置17米高排气筒2根,废气净化塔2套,外排氯化氢、氟化氢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新建企业标准排放限值。 储罐呼吸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氯化氢、氟化氢,通过风管分别将其送至干法车间、湿法车间废气净化塔处理,采用碱性喷淋吸收处理,净化后的废气通过排气筒外排。储罐呼吸废气依托干法车间、湿法车间废气净化塔、排气筒外排。外排氯化氢、氟化氢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新建企业标准排放限值。 实验室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氯化氢,风管收集后通过排气筒外排。项目设置17米高排气筒1根。外排氯化氢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新建企业标准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加强生产管理、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厂区绿化等,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粉尘、氟化物等周围外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氯化氢、氟化物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地面冲洗水、废气净化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循环冷却废水、分析质检废水。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85.51m3/d。 项目废水排入“调节池+二级中和池+缓冲池+澄清池”工艺的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到江西会昌氟盐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一期)接管要求与《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中较严格标准后排入江西会昌氟盐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一期)。经江西会昌氟盐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湘水。 初期雨水:厂区低洼处设283m3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自流收集,经沉淀后泵入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水在线监控设施:该项目拟在污水站排口设置废水在线监测装置,监测因子为流量、pH、CODcr、氨氮等。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有氟化转炉、PP反应罐、烘干箱、引风机、空压机、各类泵等机械噪音,其等效声级值在50~100dB(A)之间。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等减振、厂房隔声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有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等共计5类。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在厂区南侧设置有效库容9.6m3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区。危险废物暂存区地面须用混凝土硬化,再铺设防腐防渗膜或采取三布五油玻璃钢层或贴耐酸瓷砖,并采用环氧树脂胶泥勾缝进行防腐防渗。 一般固废:一般固体废物有包装袋、废莫来石保温棉、废水处理污泥、布袋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石墨等8类,本项目采用库房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在厂区西侧设置有效库容292.5m3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地面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源头控制: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对工艺、管道、设备、废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防腐、防渗等措施;管线架空铺设,使泄漏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 分区防治:污水处理池、生产车间、事故池、废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库、仓库、罐区等设为重点防治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危险废物暂存区参照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基础防渗层至少为1m厚粘土层(透系数小于1×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或者其它能达到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同等防渗性能的防渗措施;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污水处理站对各环节(收集池、沉淀池、排水管线等)要进行特殊防渗处理,采取高标准的防渗处理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设计。生产装置设置于地面以上,便于跑、冒、滴、漏的直接观察,修建集水沟和集水池,并在四周设置围堰和边沟,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确保不污染地下水。 污染监控:加强区域地下水跟踪监测和管理,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设置3个地下水监测点,监测因子为pH、氟化物等。 应急响应: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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