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建设项目—室内装饰及室外环境工程施工
答疑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略) (略) 建设项目—室内装饰及室外环境工程施工”项目答疑及补遗发布如下:
一、 (略) 分
问1:问题1:建议将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中“履约担保”及 *** 中第2条“低价风险担保”的担保形式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3.1履约担保形式及投标人须知 *** 低价风险担保中第2条的要求均改为: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
答:“履约担保”担保形式不作修改;“低价风险担保”修改详见“ (略) 分”。
问2:这个项目难道不能公开公平公正吗, (略) 哪来的市政资质, (略) 量身打造,那还招标干什么,直接发包好,强烈建议可以联合体投标。
答:《住 (略) 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 (略) )文中明确: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本项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单项合同额已在2000万元以上,应由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级资质企业承担;本项目单体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其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应由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承担;本项目招标范围含室外环境工程( (略) 、绿化、铺装、给排水、景观等)、生化池及隔油池、交通工程(含标线画线、标志牌制作安装等)等,应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承担,并未限制潜在投标人。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问3:1.招标公告“2.5 工期要求: 450 日历天(其中本 (略) 涉及 (略) 有施工内容,必须在开工令下达后180日历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此 (略) 有施工内容是否指招标清单中的医技楼电气工程及周边的环境工程?医技大楼室内装饰是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招标清单中并无弱电配线、插座、模块、设备等,这些是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招标图中无室内装饰图、无室内电气布线图、无室内给排水图,请补充。
4.招标清单中限价只有总限价、措施项目费总价限价、 (略) 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无各单位工程的措施项目费及总价限价。如招标人不提供各单位工程的措施项目费及总价限价,那么可能会造成投标人的某个单位工程的措施费及总价超过限价,但工程总价又没有超过限价,这种情况是否会 (略) 理?为了杜绝这种情况发生,请招标人提供完整版限价清单。
5. (略) 分,清单编码“ *** ”,EPS线条,单位是m3,该线条是否应该按m计算工程量?
6. (略) 分,清单编码“ *** ”,项目特征中材料名称为“50mm高黑色不锈钢踢脚”,与清单名称“100mm高黑色不锈钢踢脚”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7. (略) 分,清单编码“ *** ”,项目特征中描述“5mm宽*2.0mm厚”,与清单名称“1.2mm厚”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1、 (略) 有施工内容是指招标清单中的医技楼周边的环境、电气等安装工程,医技大楼室内装饰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弱电配线、插座、模块、设备等这些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3、详见“ (略) 分”。
4、本项目措施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自行分摊到各单位工程。
5、按照原清单以m3计算。
6、按照清单名称“100mm高黑色不锈钢踢脚线”为准。
7、按照清单名称“1.2mm厚玫瑰金不锈钢分界条”为准。
问4:1.招标公告“2.5 工期要求: 450 日历天(其中本 (略) 涉及 (略) 有施工内容,必须在开工令下达后180日历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此 (略) 有施工内容是否指招标清单中的医技楼电气工程及周边的环境工程?医技大楼室内装饰是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招标清单中并无弱电配线、插座、模块、设备等,这些是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招标图中无室内装饰图、无室内电气布线图、无室内给排水图,请补充。
4.招标清单中限价只有总限价、措施项目费总价限价、 (略) 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无各单位工程的措施项目费及总价限价。如招标人不提供各单位工程的措施项目费及总价限价,那么可能会造成投标人的某个单位工程的措施费及总价超过限价,但工程总价又没有超过限价,这种情况是否会 (略) 理?为了杜绝这种情况发生,请招标人提供完整版限价清单。
5. (略) 分,清单编码“ *** ”,EPS线条,单位是m3,该线条是否应该按m计算工程量?
6. (略) 分,清单编码“ *** ”,项目特征中材料名称为“50mm高黑色不锈钢踢脚”,与清单名称“100mm高黑色不锈钢踢脚”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7. (略) 分,清单编码“ *** ”,项目特征中描述“5mm宽*2.0mm厚”,与清单名称“1.2mm厚”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详见质疑3回复。
问5:6、专用合同 *** 竣工结算审核中未明确竣工结算的时间,按照现行的渝建〔2018〕 (略) 附件: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表中的相关要求以及财税【2004】 (略) 文中规定的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的结算审核时间为“60天内”,建议招标人修改为:“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1)若发包人对本项目不进行结算内审的,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60天内完成工程结算,工程结算完成 (略) 登记,付至登记金额的 92%……,(2)若发包人对本项目进行结算内审的,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60天内办理完成工程结算后出具初步审核意见书再进行结算内审,结算内审完成 (略) 登记,付至登记金额的 94%……”。
7、专用合同 *** 条中列出诸多承包人的违约责任,而在 *** 条发包人违约中未列出发包人未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显失公平,请招标人增加未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自应当支付之日起 28 天后开始计算违约金,计算公式:违约金=应付未付金额×中国人民银行 年 月公布的全国银行 (略) 公布的5年期LPR贷款利率/360 天×逾期天数(自第 29 天起计算);逾期天数超过 56 天的, (略) 分天数按上述利率的两倍计算并支付违约金”,请回复。
答: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不作修改。
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不作修改。
问6: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条报价说明(36)小条:“ (略) 用允许调价的主要材料无信息价对应其等级强度、种类,则按等级强度低一级的信息价调整(如: (略) 用混凝土等级为 C45,造价信息无对应等级,则按造价信息 C40 价格执行)”, (略) 述的“按造价信息 C40 价格执行”理解有歧义,请回复明确是否指“ (略) 用混凝土等级为 C45,造价信息无对应等级,则按造价信息 C40 价格对应其C40的调价基期价格的差额进行调差”。
4、专用合同6.6.6条工程进度款支付,按月进度支付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若发包人对本项目不进行结算内审的,工程结算完成 (略) 登记,付至登记金额的 92%”,(2)若发包人对本项目进行结算内审的,在办理完成工程结算后出具初步审核意见书再进行结算内审,结算内审完成 (略) 登记,付至登记金额的 94%”,两次付款时间相隔过长,因工程完工后,承包人面临对各材料设备供应商、劳务、分包方等工程款支付的资金压力,工程款的80%不足以支付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恳请招标人体谅 (略) ,在按月进度支付80%后面增加一个付款节点:“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工程款的90%”,请回复。
5、专用合同6.6.6条工程进度款支付:“余下的 3%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保金按主合同和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退还时间和比例进行退还)”,根据建质[2017] (略) 第五条的规定“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 (略) 也发 (略) 向发包人申请办理以银行保函代替质量保修金的工作要求,则恳请招标人体谅 (略) , (略) 所述“3%质保金”改为“3%的质量保函”(其法律效力是一样的),请回复。
答:1、详见“ (略) 分”。
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不作修改
3、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不作修改
问7: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条报价说明:“承包人负责保护施工现场范围内地上、地下各种管线和施工场地用地红线外既有的一切管线、构筑物等,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承包人对管线和建、构筑物造成损坏或破坏的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略) 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略) 述不合理,上述条款内容属于发包人的义务,按施工合同通用条款2.4.2.(3)“ (略) 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属于发包人义务,且投标报价受限价(按现行的费用定额计价编制的限价中不包含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邻近古建筑等保护费用)的影响,不能计入上述费用,则请回复删除招标文件 (略) 述内容。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条报价说明(10)条:“本工程措施项目费(即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的合计金额不能低于 ***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为 *** .31 元),否则其投标文件 (略) 理。本工程的措施项目费(即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由投标人须根据现场踏勘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并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自行列项和报价”,而在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中,除2#楼-装饰工程的组织措施中给出安全文明施工费 *** .31元, (略) 有单位工程均未给组织措施清单项目和技术措施清单项目,清单中也并未说明是全费用清单报价,则是否由投标人自行增加各措施清单项目进行报价,请回复。
答:1、承包人有义务保护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管线和建(构)筑物、古树名木等。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充分考虑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2、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 *** .31元,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分摊到各单位工程。
问8:1.该项目限价9000多万,业绩设置为5000万元是否偏低,建议提高门槛。2.中标候选人须提供不低于担保金额50%的现金担保, (略) 分可提供保函。一半现金担保 (略) 相关对施工企业减负的要求,建议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
答: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设置的业绩相关指标未超过项目本身数据的75%,根据实际需求考虑,不存在偏低情况;
2.“履约担保”不作修改;“低价风险担保”修改详见“ (略) 分”。
问9:我公司是一外地入渝施工企业,《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施工企业 (略) 不得少于6人,其中在渝负责人1人、在渝技术负责人(职称证)1人、在渝安全负责人1人、在渝质量负责人1人、在渝专职安全员1人、在渝经营人员1人,以上人员不低于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未发布以上人员将限制其在渝承揽工程业务,未经入渝信息报送的市外建设工程企业不得在渝参加招投标及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本通知自引发之日起施行”和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以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提出以下质疑:1、怎么体现市外企业都具有以上人员资格和公平?2、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布相关人员,是否投标文件予以废标?3、根据专职人员规定不能再兼任其他职位,《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规定那不低于6人是否兼任本次招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其他管理及技术人员?怎么体现企业都配备相应人员?4、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指哪些?业主未明示,我公司只默认本次招标项目只须提供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如我公司有幸中标招 (略) 对于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配置作出要求。 (略) 明示。
答: 1、招标文件中没有要求市外企业按《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体现其相关人员和资格。
2、 (略) 说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发布的相关人员,应由外地企业按《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
3、招标文件中已经明确了该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及其要求。
4、招标文件已对主要管理人员进行明确,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 (略) 门的要求组 (略) ,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 (略) 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 (略) 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问10:为什么不能联合体,要求这么多资质
答:详见质疑2回复。
问11:若标书制作软件中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
请问是否以标书制作软件生成的格式为准?
答:除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造成的不一致外,均以招标文件为准。
问12:评你设置了三个资质?你不接受联合体?长寿都污到这个程度了吗?
答:详见质疑2回复。
二、 (略) 分
1、本次招标项目的补充图纸详见本次答疑及补遗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2、(1)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低价风险担保关于“中标候选人须提供不低于担保金额50%的现金担保, (略) 分可提供保函”的要求;
(2)将本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分专用条款- *** 低价风险担保-(4)中“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修改为:“采用现金担保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退还,合同履行期间允许承包人用符合要求的银行保函或重庆 (略) 出具的保函担保进行置换;采用银行保函或重庆 (略) 出具的保函担保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退还。”
3、将招标文件中“如: (略) 用混凝土等级为C45,造价信息无对应等级,则按造价信息C40 价格执行”统一修改为:“如: (略) 用混凝土等级为 C45,造价信息无对应等级,则按造价信息 C40 价格对应其C40的调价基期价格的差额进行调差”。
招 标 人: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 (略)
2022年7月26日
[ *** *** ].CQCF
工程量清单.pdf
补充图纸.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