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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 (略) 年产12000吨活性炭脱硫脱硝除尘深度治理净化处理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 (略) 年产12000吨活性炭脱硫脱硝除尘深度治理净化处理系统改造项目 (略)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
局以2208-*-07-02-*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 (略)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尼西活性
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年产12000吨活性炭脱硫脱硝除尘深度治理净化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建设内容:新建一套CFB 脱硫脱硝除尘系统,将所有窑炉烟气由一个烟囱排放口集中排放对炭化炉进行热源替代,炭化废气二次循环燃烧
新增一座脱水塔,活化炉烟气降温脱水后与炭化炉烟气充分混合后进入烟气处理系统集中排放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尾闸镇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2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2日 施工工期:180天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脱硫系统除尘系统脱硝系统活化炉烟气脱水系统第二标段:电气部分仪控部分第三标段:土建及其它部分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标段要求经营范围须包含除尘设备输送设备脱硫脱硝设
备及配件制造销售及安装相关内容。二标段要求经营范围须包含电气安装服务相关内容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根据宁建招发20179 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招标投
标评标活动
5.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区外企业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第三标段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7.具有参加招标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30至 2023 年6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
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3年6月21日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远程异地评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址: (略) 惠农区石大路432号 地址: (略) 大武口区黄河西街446号
邮 编:*????????????????????????????????邮 编:*
联系人:王琳 联系人:张倩
电 话:*?????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宁 (略) 年产12000吨活性炭脱硫脱硝除尘深度治理净化处理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 (略) 年产12000吨活性炭脱硫脱硝除尘深度治理净化处理系统改造项目 (略)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
局以2208-*-07-02-*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 (略)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尼西活性
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年产12000吨活性炭脱硫脱硝除尘深度治理净化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建设内容:新建一套CFB 脱硫脱硝除尘系统,将所有窑炉烟气由一个烟囱排放口集中排放对炭化炉进行热源替代,炭化废气二次循环燃烧
新增一座脱水塔,活化炉烟气降温脱水后与炭化炉烟气充分混合后进入烟气处理系统集中排放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尾闸镇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2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2日 施工工期:180天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脱硫系统除尘系统脱硝系统活化炉烟气脱水系统第二标段:电气部分仪控部分第三标段:土建及其它部分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标段要求经营范围须包含除尘设备输送设备脱硫脱硝设
备及配件制造销售及安装相关内容。二标段要求经营范围须包含电气安装服务相关内容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根据宁建招发20179 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招标投
标评标活动
5.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区外企业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第三标段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7.具有参加招标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30至 2023 年6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
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3年6月21日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远程异地评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址: (略) 惠农区石大路432号 地址: (略) 大武口区黄河西街4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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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琳 联系人: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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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