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
(略) (略)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予以公示,公式如下:
项目名称: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址: (略) 中心店镇中傅村黄开路68号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专家验收意见(具体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3.08.28——2023.09.2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