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嘉陵江风景绿道清泉段改造提升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略) 嘉陵江风景绿道清泉段改造提升项目已由 (略) 顺庆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401-*-04-01-*】FGQB-00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充顺发清泉 (略) ,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和银行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南充顺发清泉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 (略) 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略) 顺庆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1-*-04-01-*】FGQB-0022号),招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联和创工程 (略)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顺庆区嘉陵江绿道清泉段
2.2 建设内容:顺庆清泉公园—清泉坝段修建干线绿道5230米、支线绿道4720米、改建二级驿站2000平方米、新建二级驿站1400平方米、新建三级驿站1000平方米、骑行出入口7处、改建停车位182个、新建停车位199个、自行车租赁点1处、公共厕所2座,新建篮球场2处、羽毛球场3个、网球场1个、攀岩1个,滑板场3个、儿童娱乐设施1处、可移动售卖亭3个,改造看台8590平方米、改造现状舞台2280平方米等,同步实施照明、给排水、消防、视频监控、污水处理、绿化等配套工程。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等)、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1个标段。
2.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法人独立资格: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市政行业(轨道、燃气工程除外)专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类似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家数不得超过2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的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同时牵头单位和联合体各方承担各自的责任及义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7 日至2024年3月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北京时间,下同)在 (略) 顺庆区果城路3号五楼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需持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得转让)。
4.3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 (略) 顺庆区果城路3号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充顺发清泉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略) 顺庆区文化路301号
邮编:/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17-*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联和创工程 (略)
地址: (略) 广安区星河街25号
邮编:/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0826-*
传真:/
2024年2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