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0871-*、0871-*(省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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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开远小龙潭发电厂四期扩建工程 | (略) 小龙潭镇 | (略) | 中国电力工 (略) 西 (略) | 拟在 (略) 开远小龙潭电厂已规划用地范围内建设1×700MW高效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湿冷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和脱硝设施,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厂址唯一(原一、二期项目已拆除场地)。厂址南距离小龙潭煤矿约2公里,东距南盘江约1公里。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机组年利用5500小时,年发电量38.5亿千瓦时,同时新增1台容量为820MVA的三相一体式变压器,布置在汽机房A列外,以发电机—变压器组单元接线形式接入三期已有500kV配电装置,利用原有备用间隔位置,新增一回500kV主变进线和一回500kV出线至巡检司电厂,同时将原7号机所在间隔补全,新增一回500kV出线至红河变。出线工程不在本工程范围内。以及增 (略) 理规模为2×160立方米/小时的化 (略) 理装置等以新代老内容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33.73亿元。该项目属于《云南省绿色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云南省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千瓦煤电项目组成内容,已列入云 (略) “十四五”第二批煤电项目优选名单,已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 一、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和现场调查的结果,本项目需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 大气:正常排放情况下,SO2、NO2、TSP、PM10、PM2.5、HCl、汞及其化合 (略) 环境空气保 (略) 格点最大小时浓度贡献值占标率为9.68%≤100%,最大日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为2.14%≤100%,最大年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为0.21%≤10%; (略) 环境空气保 (略) 格点最大小时浓度贡献值占标率为61.94%≤100%,最大日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为16.3%≤100%,最大年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为5.86%≤30%。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和拟建项目污染源并按导则要求取保证率后,SO2、NO2、TSP、PM10、PM2.5、HCl、汞及其化合物均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略) 域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根据《报告书》设置的非正常排放情形进行预测,预测表 (略) SO2、 (略) 域最大落地点小时浓度贡献值出现超标。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需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防止非正常排放。当出现非正常排放情况时,应减少污染排放直至停止生产。《报告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进行了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预测,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地表水:项目取水水源为南盘江,取水依托三期现有取水站,在用地手续范围内进行扩建,建设HPS澄清池、污泥浓缩池、加药加氯间、污泥脱水间、污泥泵房、排泥池及上清液回用水池。本项目已取得《 (略) (略) 关于新建净水站工程是否涉及河道管理范围的回函》,明确新建净水站工程不占用南盘江河道管理范围。建设单位已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并取得了云南省水利厅许可文件《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 (略) 小龙潭发电厂四期扩建工程1×700兆瓦机组(含供热)项目取水许可的行政许可决定书》(云水许可〔2024〕84号),项目取水对 (略) 域水资源状况及生态流量的影响较小。 (略) 地下水类型主要为碎屑岩裂隙水,最终排泄至南盘江。项目 (略) 防渗措施,正常情 (略) 域地下水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发电机、汽轮机、碎煤机、汽动给水泵、空压机、磨煤机、氧化风机、自然通风冷却塔等设备,在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建设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后,项 (略) 厂界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标准要求,净水站厂界和声环境保护目标的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 (略) 置, (略) 置率100%,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生态:项目部分用地位于云南开远 (略) 内,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 (略) 、风 (略) 、饮用水源地等生 (略) 域,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营运对*生生态和水生生态的影响均较小,项目建设占用植被仅为人工植被,同时项目大部分建设用地为现有已平整土地。项目净水站占地范围根据《红河州林 (略) 关于开远小龙潭电厂江边补给泵房用地涉及林地情况》,该区域不涉及使用林地,不涉及占用天然林。。 土壤:经预测,30年土壤中积累汞预测值0.2568mg/kg,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限值2.4mg/kg,也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限值38mg/kg,正常情况下项目对土壤的影响可以接受。 环境风险:本项目危险物质识别包括柴油(利用三期柴油储罐)、变压器油、尿素、盐酸、氢氧化钠、浓硫酸、一氧化碳、氨气等确定为主要风险物质,主要风险类型为泄漏、火灾、爆炸。项目代表性风险事故情形设置为31%盐酸储罐泄漏,释放的主要有毒有害污染物为HCl,根据大气风险预测结果,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最大影响范围16.2m,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最大影响范围31.2m,此范围内无敏感点分布。 电磁环境:本期工程建成运行后,其厂界、环境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选用技术成熟、运行可靠的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硫效率98.9%考虑,控制SO2排放浓度不大于35mg/Nm3(标态、干基、6%O2)。每台锅炉配置2台低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器除尘效率≥99.932%,协同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不低于75%的除尘效率,实现烟囱出口烟尘浓度不大于10mg/Nm3(标态、干基、6%O2)。采用低NOx燃烧技术,使用SCR法脱硝,尿素为还原剂,脱硝效率不低于85%,锅炉出口NOx排放浓度不超过250mg/m3,烟囱出口NOx浓度控制在50.0mg/m3以内,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烟气脱硝+静电除尘+湿法烟气脱硫组合技术对汞进行协同控制,脱汞效率70%。采用一座高210m、内径7.5m的烟囱。锅炉烟气排放执行 (略) 《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的要求(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m3、35mg/m3、50mg/m3);烟气黑度、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相应限值要求。 为减少煤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工艺布置中,煤 (略) 尽量降低落差;各条胶带运输机 (略) 设有防尘和喷雾装置;输煤系统中落煤管落差大的地方均设置缓冲锁气器。在转运站中采用无动力抑尘技术,无动力抑尘技术控制了物料流动速度和流动形态,从根源上减少了粉尘的产生,大大减少了燃煤在落煤管内的堆积和阻塞,同时也极大减少了燃煤对落煤管和皮带机的冲击损坏,降低噪音,改善工作环境。在各转运站、碎煤机室、煤仓间的各落料点的带式输送机头部护罩和尾部导料槽出口位置,均设置自动喷雾抑尘装置,微雾抑尘及除尘系统在运煤系统末端解决了无动力抑尘技术无法完全消除的扬尘问题。在所有转运站、碎煤机室、煤仓间原煤斗均采用烧结板除尘器(除尘效率≥99.95%)。 本期共设置2座钢筋混凝土灰库,每座灰库顶部均设有布袋除尘器,除尘器效率在99.99%以上。本期1台炉设置一座钢结构渣仓,渣仓顶部设置布袋除尘器,除尘器效率在99.99%以上。石灰石仓顶部均设有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99%,对产生的石灰石粉尘进行除尘。低矮源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浓度限值。 本期工程汽车 (略) 域封闭,通过提高电厂卸煤的自动化水平,同时汽车卸煤沟内设置喷水抑尘设施、微雾抑尘设施,进一步抑制卸煤粉尘产生,可以实现不对外产生无组织排放。本期工程采用封闭煤场,同时煤场内设置喷水抑尘设施,定期对煤进行喷淋,进一步抑制煤场粉尘产生,煤场堆取料机上设有自动喷雾除尘装置,进一步确保煤场作业环境,可以实现不对外产生无组织排放。灰库和渣仓采用的散装机均自带布袋除尘器及伸缩头,伸缩头伸至运输散装车车厢内,可有效收集卸料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灰库的汽车散装机配套设置抑尘系统,将卸料产生的粉尘吸收至布袋除尘器后排入运转车厢内,不对外排放,不产生无组织废气排放。炉外脱硫的粒径≤20mm的石灰石(CaCO3含量≥90%)由自卸汽车经汽车衡计量后运至脱硫综合楼石灰石仓贮存。卸料操作在脱硫综合楼石灰石仓进行,石灰石仓顶部设置布袋除尘器,不产生无组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用带自然通风冷却塔的二次循环冷却系统,部分循环冷却水排水通过“机械过滤+超滤+二级反渗透+EDI”的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对外设置排口。本期工程依托三期工程生 (略) 理系统;新建含 (略) 理系统、工 (略) 理系统、脱 (略) 理系统和循环水系统排 (略) 理系统等;并设置初期雨水收集及闸门切换系统,与工 (略) 理站、含 (略) 理站联通,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输煤系统冲洗水经各冲洗段收集后,汇集到本期新 (略) 理间初沉池内,然后 (略) (略) 理后进 (略) 理间清水池内,由回用水泵供运煤系统重复使用。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略) 划分为重点污 (略) 、一般污 (略) 和简单污 (略) 。其中重点污 (略) 为危废暂存间、事故油池、废液贮存池、脱 (略) 理站、浓 (略) 、汽机事故油坑、汽机检修油箱等,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要求“防渗性能应与6.0m厚粘土层(粘土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等效”进行设计;一 (略) 包括脱硫吸收塔、脱硫综合楼、脱硫制浆楼、机组排水槽、循环水 (略) 理车间、渣仓、灰库、煤场、汽车卸煤沟、沉煤池、含 (略) 理站、污泥浓缩池、 (略) 理及加药水间、高密度沉淀池、浆液循环泵房、循环水泵房、循环水加药间、除盐水箱、凝补水箱、复用水池、工业消防水池、特种材料库、初期雨水池等,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要求“防渗性能应与1.5m厚粘土层(粘土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等效”进行设计;简单污 (略) 为澄清水箱、烟囱、自然通风冷却塔、转运站、汽机房除氧间、煤仓间、碎煤机室、推煤机库、输煤综合楼、氧化风机房、除尘控制室及空压机房、锅炉房、集控楼、除尘器、引风机、制氢站、材料库、工业消防水泵房、汽车衡、厂用变压器、主变压器、启备变、网络继电器室、生产办公楼、宿 (略) 等,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即可。从运营过程中减少扬尘产生,同时对有害物质可能泄漏到 (略) 域采取防渗措施,阻止其进入土壤中,即从源头到末端全方位采取控制措施,防止项目的建设对土壤造成污染,并且重点从大气沉降、垂直入渗两个途径分别进行控制。 (略) 的土壤定期监测,发现土壤污染时,及时查找泄漏源,防止污染源的进一步下渗,必要时对已污染的土壤进行替换或修复。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主要设备噪声防治 设备订货时,采用低噪声设备,要求制造厂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噪声要求,并与制造厂家签订技术协议,要求设备生产厂家对噪声大的转动机械,控制其噪声等级。 对声源上无法根治的高噪声的设备如汽机、励磁机等均由生产厂家提供配套的隔音罩(化妆罩),以降低噪声扩散程度;对噪声值严重超标设备如送风机、一次风机进口,锅炉安全阀排 (略) ,安装消声器。 对产生振动的设备,设备基础采取防振、减振、隔振等措施,管道采用软连接,减少振动的传递。 2)厂房建筑的防噪声措施 汽机房外墙1.2m以下采用250厚多孔砖,1.2m以上采用彩色工厂复合保温金属压型钢板封闭,外墙设置隔声门窗;煤仓间外墙采用彩色工厂复合保温金属压型钢板,氧化风机、空压机、浆液循环泵、脱硫工艺楼等高噪声辅助厂房的墙体采用250厚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3)三大风机 一次风机、送风机本体及风管进行隔声包裹,进风口设消声器;引风机本体及风管进行保温包裹,同时起到隔声作用。 (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年产灰渣量56.*t,脱硫石膏7.*t。建设单 (略) 河湾 (略) 、华新水泥(红河)有限公司、 (略) (略) (略) (略) 分别签订了灰渣和脱硫石膏综合利用协议,综合利用不畅时送至扩建的石洞 (略) 堆放。废脱硝催化剂、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废旧铅酸蓄电池及EDTA清洗废液送有资质 (略) 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 | 项目建设单 (略) 站( (略) )、报纸(红河日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以及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了公众参与,征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实施主体为 (略) ,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期间,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即征求意见稿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日起10个工作日。本次公众参与未收集到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