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2023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2023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4.43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0.00万元,占0.00%。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合同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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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印刷服务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00%) | 0.69 | 合同名称:关于印刷 (略) 场合同 合同编号:11N*1 |
2 |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00%) | 2.25 | 合同名称:关于笔记本电 (略) 合同 合同编号:11N*1 |
3 | 三人位沙发、电脑桌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00%) | 1.49 | 合同名称:关于铁艺沙 (略) 合同 合同编号:11N* |
部门(单位)名称: 中共灵川县委员会灵川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日期:2024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