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 (略) 二号炼钢生产线及其配套项目办理取水许可的申请》(中钢字〔2024〕5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在未取得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该行为违反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鉴于该项目已获得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同意该项目补办取水许可有关手续。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 (略) 二号炼钢生产线及其配套项目位于中阳县宁乡镇北。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工业发〔2006〕838号文对3×50t转炉、#t/a轧钢(包括1×#t/a精品棒材、2×#t/a精品线材)予以了核准,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工业发〔2008〕141号文对1080m3高炉配套200m2烧结及#t/a的焦化系统予以了核准,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晋发改工业发〔2015〕754号文将1080m3高炉配套200m2烧结项目核准为1280m3高炉配套200m2烧结,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吕发改核发〔2017〕81号文对中80MW煤气发电项目予以核准,中阳县行政审批 (略) 对年产#吨高速镀铜焊丝项目予以了备案;项目建设内容:生产能力为焦炭#t/a、生铁#t/a、烧结矿#t/a、粗钢#t/a、棒材#t/a、线材#t/a、发电52.#MW·h/a、镀铜焊丝#t/a。
二、同意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中 (略) (略) 再生水,职工生活取水源为横泉水库地表水(由 (略) 1080m3高炉配套200m2烧结机项目通过节水改造调配指标,不新增横泉水库取水量),批复项目总取水量431.#m3/a,其中生产取水量422.#m3/a,职工生活取水量8.#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产用水取水口设在中 (略) (略) 的再生水出水口(坐标:东经111°08′18″,北纬37°24′35″),生活用水取水口设在 (略) 中阳县横泉水库中阳支线分水口(坐标:东经111°09′15″,北纬37°23′42″)。
四、建设单位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建设单位应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经验收合格,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项目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的,本次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在领取新取水许可证时,你单位编号B#S2022-0029的取水许可证核减8.#m3/a水量。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中 (略) 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
附件: (略) 二号炼钢生产线及其配套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略) 二号炼钢生产线及其
配套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 (略) (略)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二号炼钢生产线及其配套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山西省水利厅于2024年3月22日在太原组织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议的 (略) (略) 、中 (略) 。在听取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 (略) 二号炼钢生产线及其配套项目位于中阳县宁乡镇北,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工业发〔2006〕838号文对3×50t转炉、#t/a轧钢(包括1×#t/a精品棒材、2×#t/a精品线材)进行了核准,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工业发〔2008〕141号文对1080m3高炉配套200m2烧结及#t/a的焦化系统进行了核准,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晋发改工业发〔2015〕754号文将1080m3高炉配套200m2烧结项目核准为1280m3高炉配套200m2烧结,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吕发改核发〔2017〕81号文对中80MW煤气发电项目进行了核准,中阳县行政审批 (略) 对年产#吨高速镀铜焊丝项目进行了备案。生产能力为焦炭#t/a、生铁#t/a、烧结矿#t/a、粗钢#t/a、棒材#t/a、线材#t/a、发电52.#MW·h/a、镀铜焊丝#t/a。
二、《报告书》经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总取水量431.#m3/a,其中生产取水量422.#m3/a,生活取水量8.#m3/a。焦化取水指标1.03m3/t,高炉炼铁取水指标0.96m3/t,烧结取水指标0.38m3/t,转炉炼钢取水指标0.35m3/t,棒材轧钢取水指标0.2m3/t,线材轧钢取水指标0.23m3/t,煤气发电取水指标0.16 m3/MW·h,镀铜焊丝取水指标0.55m3/t,职工生活取水指标114.2L/p·d,均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的要求。
三、《报告书》 (略) 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生产用水水源为中 (略) (略) 再生水;生活取水水源为横泉水库地表水,由已批复 (略) 1080m3高炉(配套200m2烧结机)项目通过节水改造调配指标。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该项目取用水指标合理,符合节水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中 (略) (略) 位于中阳县金罗镇朱家店村, (略) 理规模为2.#t/d,《报告书》采用2023年3月最小月日均实 (略) 理量分析再生水可供水量569.#m3/a,扣除已批复水量113.#m3/a,剩余可供水量455.#m3/a,能够满足该项目生产取水422.#m3/a的需求。由于再生水量的不稳定性,业主应修建一定容量的供水调蓄池。
六、中 (略) (略) 再生水水质除总氮为超Ⅴ类外其余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经处理后可以作为该项目生产用水水源。
七、该项目再生水取水口位于中 (略) (略) 的再生水出水口,与焦化厂隔河相望,坐标:东经111°08′18″,北纬37°24′35″。输水管道沿南川河河道顺流而下,经水泵输送到 (略) 各用水单元。
八、根据山西省水利厅为 (略) 1080m3高炉(配套200m2烧结机)项目核发的《取水许可证》(编号B#S2022-0029),许可取水量189.#m3/a,取水水源为横泉水库地表水,通过节水改造,可以满足该项目生活取水量8.#m3/a的需求。取水地点为 (略) 中阳县横泉水库中阳支线(坐标:东经111°09′15″,北纬37°23′42″),横泉水库地表水除菌落指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外其他各项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经处理后可以作为该项目生活用水水源。
九、该项目生产 (略) 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中 (略) (略) 处理。业主单位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固废、危废等严格按照环 (略) 置。
十、业主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强化节水、取水、用水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中 (略) (略) 再生水,生活取水水源为横泉水库地表水,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431.#m3/a(再生水422.#m3/a、横泉水库地表水8.#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技术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 (略) (略) 、行政审批 (略) ,中 (略) 、行政审批 (略) 。
2024 年 12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