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你单位提交的《 (略) *吨/年焦化升级改造及焦炉煤气制*吨/年LNG联产*吨/年合成氨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圣鑫焦化〔2024〕9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 (略) *吨/年炭化室高度7.0米顶装焦化升级改造及焦炉煤气制*吨/年LNG联产*吨/年合成
氨项目位于安泽县唐城镇冯子节村北、安泽经济技 (略) 唐城煤焦化深加工 (略)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吨/年炭化室高度7.0米顶装焦化升级改造项目核发《备案证》(项目代码:2209-*-89-02-*);安泽经济技 (略) 管理委员会对焦炉煤气制*吨/年LNG联产*吨/年合成氨项目核发《备案证》(项目代码:2305-*-89-01-*),并以安开审发〔2023〕3号文对2×25MW干熄焦分布式余热发电项目予以核准;安泽县行政审批 (略) 以(安)登记企核准变字[2022]第D166号文同 (略) 名称变 (略) 。
2022年1月21日,我厅以晋水审批决〔2022〕58号文 (略) *吨/年焦化升级改造及*吨/年*醇联产*吨/年合成氨项目取水许可予以批复。生产取水水源为沁河地表水,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裂隙地下水,取水量362.*m3/a,其中生产取水量358.*m3/a,职工生活取水量4.*m3/a。现因生产规模、项目建设内容等发生变化,建设单位重新申请取水许可手续。
二、同意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沁河地表水、职工生活取水源为当地裂隙地下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362.*m3/a(含焦化216.*m3/a、余热发电4.*m3/a、LNG78.*m3/a、合成氨63.*m3/a),其中:生产取水量358.*m3/a(焦化213.*m3/a、余热发电4.*m3/a、LNG77.*m3/a、合成氨63.*m3/a),职工生活取水量4.*m3/a(含焦化2.*m3/a、余热发电量0.*m3/a、LNG0.*m3/a、合成氨0.*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产用水取水口设在和川引水 (略) 大坝右岸上游1 (略) (坐标:东经112°15′17.4″、北纬36°14′53.8″)、职工生活用水取水口设在唐城村大西沟水源井(坐标:东经112°09′21.3″、北纬36°22′28.3″),通过加压泵站及输水管道送至生产生活用水点。
四、建设单位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安 (略) 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 (略) *吨/年焦化升级改造及*吨/年*醇联产*吨/年合成氨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晋水审批决〔2022〕58号)同时废止。
联系电话:0351-*
附件: (略) *吨/年炭化室高度7.0米顶装焦化升级改造及焦炉煤气制*吨/年LNG联产*吨/年合成氨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略) *吨/年炭化室
高度7.0米顶装焦化升级改造及焦炉煤气制
*吨/年LNG联产*吨/年合成氨项目
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 (略) 委托临汾江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吨/年炭化室高度7.0米顶装焦化升级改造及焦炉煤气制*吨/年LNG联产*吨/年合成氨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山西省水利厅于2024年7月17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议的 (略) (略) 、安 (略) 。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 (略) *吨/年炭化室高度7.0米顶装焦化升级改造及焦炉煤气制*吨/年LNG联产*吨/年合成氨项目位于安泽县唐城镇冯子节村北、安泽经济技 (略) 唐城煤焦化深加工 (略) 。山西省工 (略) *吨/年炭化室高度7.0米顶装焦化升级改造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209-*-89-02-*。安泽经济技 (略) 管理委员会以安开审发〔2023〕 (略) 2×25MW干熄焦分布式余热发电项目予以核准,对该公司焦炉煤气制*吨/年LNG联产*吨/年合成氨项目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305-*-89-01-*。安泽县行政审批 (略) 以(安)登记企核准变字[2022]第D166号文同 (略) 名称变 (略) 。
二、经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总取水量362.*m3/a(焦化216.*m3/a、余热发电4.*m3/a、LNG78.*m3/a、合成氨63.*m3/a),其中:生产取水量358.*m3/a(焦化213.*m3/a、余热发电4.*m3/a、LNG77.*m3/a、合成氨63.*m3/a),职工生活取水量4.*m3/a(焦化2.*m3/a、余热发电量0.*m3/a、LNG0.*m3/a、合成氨0.*m3/a)。焦化、余热发电、合成氨综合取水指标分别为1.35m3/t、0.19m3/MW·h、5.3m3/t,分别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中煤炭加工炼焦(干法)含化产、电力生产煤层气发电、肥料制造焦炉煤气制合成氨用水定额先进值1.4m3/t、0.19m3/MW·h、6.0m3/t的要求;LNG 综合取水指标4.1m3/t,符合相关行业用水要求;职工生活用水指标115L/p·d,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中*以 (略) 室内有给水排水卫生设备和淋浴设备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120L/p·d的要求。
三、《报告书》 (略) 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已批复的沁河地表水,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已批复的当地裂隙地下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山西省水利厅以晋水审批决〔2022〕58号《 (略) *吨/年焦化升级改造及*吨/年*醇联产*吨/年合成氨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批复总取水量362.*m3/a,其中:沁河地表水358.*m3/a,裂隙地下水4.*m3/a。该项目 (略) *吨/年焦化升级改造及*吨/年*醇联产*吨/年合成氨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原批复水量能满足该项目生产取水量358.*m3/a和职工生活取水量4.*m3/a的需求。
六、该项目沁河地表水取水口位于和川引水 (略) 大坝右岸上游1 (略) ,坐标:东经112°15′17.4″、北纬36°14′53.8″;裂隙地下水取水口位于唐城村大西沟水源井,坐标:东经112°09′21.3″、北纬36°22′28.3″。
七、沁河地表水水质所检测项指标综合评价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水,经处理后可以作为该项目生产用水水源。裂隙地下水各项水质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以作为该项目职工生活用水水源。
八、该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略) 理后应全部回用,
不得外排。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 (略) 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固废、危废应严格按照环 (略) 置。
九、业主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管理,安装取水口在线监测计量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已批复的沁河地表水,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已批复的当地裂隙地下水,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362.*m3/a(沁河地表水358.*m3/a、裂隙地下水4.*m3/a)的需求。
《报告书》审查通过,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 (略) (略) 、行政审批 (略) ,安 (略) 、行政审批 (略) ,安泽经济技 (略) 管理委员会。
2024 年 12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