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数略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质疑回复一、质疑人
供应商:X略
法定代表人:王宣
委托代理人:赵运洲
联系方式: ##
地址:X市X区上清寺路9号名义层19层A#
二、被质疑人采购人:X数略
采购项目经办人:冯老师
联系方式: ##
地址:X市X区X街道数据谷东路19号
三、质疑事项X略认为 X数略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编号:YBZFCG-1282 招标编号:17C0332)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使我公司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现向你单位提出书面质疑。
1、招标文件“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中“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3.略分”“团队服务能力”“7、投标人略市园林绿化管护资质”。认为已取消其审核,存在偏向性和排他性。
2、招标文件“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中“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3.略分”“团队服务能力”“5、三年内投标人连续三年获得注册地区、县级略门颁发的星级考核五星级服务荣誉得5分,四星级服务荣誉得2分,三星级服务荣誉得1分,三星级以下服务荣誉不得分。”认为该条评标标准中以投标人注册地、区县级略门特定的评价作为评标标准的评分条件,不具备代表性和普遍性。
四、审查及回复回复一:略[2017]27号《略办公厅关于 略市园林绿化企略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是指略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但并未取消该资质的有效性。因本项目绿化管护面积较大(约20万平方米),且X数据谷作为X市略,需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此项资质,另此条属于加分条款,没有作为资格性和实质性要求,略。
回复二:略。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略门依法提起投诉。
X数略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