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在生态 (略) 站(http://**)进行《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利用世界银行优惠紧急贷款一四川省石棉县城镇基础设施第二批项目(桥梁建设工程、水厂 (略) 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全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利用世界银行优惠紧急贷款一四川省石棉县城镇基础设施第二批项目(桥梁建设工程、水厂 (略) 建设工程)
建设地址:石棉县回隆镇回隆村
建设内容:新建地表水净化工艺的净水厂,处理规模按照近期1.*m3/d进行设计,预留远期2.*m3/d用地,占地16.31亩。取水工程需占地1.1亩;广元堡加压站占地0.6亩。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石棉 (略)
单位地址: (略) 石 (略) 三段563号
联系人:胡工
电话:*
三、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四川 (略)
单位地址: (略) 武侯区顺和街8号
联系人:史工
电话:*
四、验收监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单位名称:四川 (略)
单位地址: (略) 郫都区犀浦 (略) 88号港湘商城·万树森林1栋22层2201号、2202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
五、验收结论
同意通过验收
六、公示起止时间
自2024年7月8日起。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石棉 (略)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