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公开征集行政审批专家库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行业内专家的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企业和办事群众。经研究,决定增补雁塔区行政审批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库专家征选范围
拟申报专家所在单位原 (略) 辖区范围内的单位。
二、入库专家类别
按照《雁塔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此次征集行政审批专家入库的范围:医疗类、放射卫生类、计量标准类、教育类、特种设备检测与鉴定类、园林绿化类、市政工程类、人力资源管理类等。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在评审工作中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
3.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
4.无违法、违规和违纪等不良记录;
5.符合专业业务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有关行业明确规定在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不得作为专家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入选行政审批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党纪、行政、刑事处罚的;
3.被永久取消专家资格的;
4.在专业领域造成过恶劣影响的。
四、权利义务
(一)主要权利
1.向相关部门了解有关现场核查、勘验、评标和评审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
2.在现场核查、勘验、评标和评审过程中享有独立评审权,提出审查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3.对评审活动不正当行为进行举报;
4.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主要义务
1.专家入库时签署廉政承诺书;
2.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客观公正、严谨认真踏勘评审,提出踏勘评审意见,并对其意见负责;
3.及时报告踏勘评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
4.遵守踏勘评审工作纪律,服从踏勘评审现场管理,保守踏勘评审过程中接触的商业秘密;
5.对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的本专业本领域有关问题和咨询进行解答;
6.行政审批专家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审查活动时,应主动提出回避;
7.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监督惩处
入库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雁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有权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对项目的踏勘评审活动; 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专家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一)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二)擅离职守;
(三)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踏勘评审的;
(四)私下接触项目单位人员收受礼品或钱物的;
(五)对依法应当否决的项目不提出否决意见的;
(六)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六、申报流程
流程主要包括:提出申请、资格审查、网上公示、廉政承诺四个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雁塔区行政审批专家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申请人自行下载填报,电子版上需有照片);
2.身份证、学历证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
4.请于2023年2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雁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资格审查
由雁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专家库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各类型专家需求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略) 级及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的,可直接认定为雁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专家。通过审查的专家提交雁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会议审定。
(三)网上公示
审定合格的拟入库专家人选,雁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四)廉政承诺
公示期满无异议,签署《廉政承诺书》,并颁发专家聘用证书,正式纳入雁塔区行政审批专家库。
联系地址:雁塔区电子正街雁塔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艳军
联系电话:029-*
传真:029-*
电子邮箱:*@*63.com
(略) 雁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