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为 (略) 房屋及附属物拆除工程,位于冠华 (略) 、 (略) 路东,面积及拆除物以现状为准。
二、施工工期及要求
中标人在中标 (略) 施工,总工期为15日,中标人必须按要求 (略) 地 (略) 地自然标高,拆除完成后7日内将拆 (略) 地。在施工过程中,如施工进度达不到时序要求,每延期一天,中标人按残值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或终止该工程合同,所造 (略) 由中标人承担。
三、投标条件及报名方法
凡具备拆除工程相应资质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报名人须在 * 日18时前 到 (略) 经济开发区永兴路6号213室报名,提交资质证书,支付报名费500元,并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交纳2万元投标保证金方可参加投标。未中标者,招标人全额返还其保证金(不计息);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可冲抵应交的残值,中标者如果放弃该工程,招标人将全额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五、报价和报价方法
(略) 有建筑材 (略) 有,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有可能发生的丈量面积差、门窗残缺、交通不便、 (略) 变化、拆除时限延误、自然灾害等各种因素。
报价方法:按拆除建筑物总价报价。
六、评标、定标
评标、定标办法:本工程采用高价中标法,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确定最高报价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在开标、定标过程中,投标单位违反规定滞 (略) 、扰乱秩序、影响工作, (略) 单位和开标组成员施加 (略) 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安全责任
中标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 (略) 的安全管理, (略) 落实到位后方可施工,拆除过程中的任何安全事故,其经济责任和 (略) 由中标人承担,与招标人无涉。中标人房屋拆除安全保证金为5万元。 (略) 人验收合格,5日内退还中标人安全保证金。
八、交款时间
中标人在中标后2天内将拆除残值回收款和5万元安全保证金,交纳到 (略) 开 (略) (略) 后,与招标人签订房屋拆除合同。
九、其他
(略) 有人工、机械、安全等各类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本次招标成果将作为以后拆除工程发包的参考。
十、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 日15时
地点:建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楼会议室。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建湖开 (略) (略) 。
(略) 建湖经 (略) (略)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