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武汉新港潘家湾工业园防洪排涝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嘉鱼县武汉新港潘家湾工业园防洪排涝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3.2最高投标限价中,“备注:②设计费投标限价:以预算评审价格为基数,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厅头[2023]936号文)市政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50%(即投标人报价,设计费费率≤50%,否则会导致废标),作为招标控制价,本工程设计费=以预算评审价为基数计算的设计费×设计费费率;(且设计单位需按总投资额度进行限额设计)。”变更为“备注:②设计费投标限价:以财评后的建安费为基数,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厅头[2023]936 号文)市政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 50%(投标人设计费报价≤50%,否则会导致废标),作为招标控制价,本工程设计费=以财评后的建安费为基数计算的设计费×设计费费率(且设计单位需按总投资额度进行限额设计)。”
本通知是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补充、澄清及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文件中与此相关的内容应作相应修改。
湖 (略)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