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略) 2024年度(第5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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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新开工项目立项前置要件编制单位采购 | 采购内容:国道6 (略) 毕棚沟隧道;国道350小金县双桥沟过境段改建工程;国道347茂县站至茂县县城段;国道213汶川县映秀过境段改建工程;国道317友谊隧道至紫坪铺特大桥改建工程 主要功能或目标: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略) 2025年度拟开工项目立项前置要件编制、送审及报批等工作。 需满足的要求:(二)服务要求 1.开展 (略) 项目必要的地质勘测研究(包括但不限于若有隧道、特大桥、大桥 或特殊构造物需开展的必要地勘工作),调查收集相关资料,研究并规范编制项目相关前置要件并完成送审报批工作。 2.完成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报告、安全预评估报告等立项所需所有工可前置要件的编报工作,以及支撑上述要件成立和审批的子要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报告、涉及各种自然保护地影响论证 报告等)编报工作;并取得相关批复或备案意见(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如成交单位不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可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所报的所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对于拟分包的部分要件项目,应统筹管理并加强与各相关要件报告编制单位的协调配合,处理好项目与各制约因素的关系。。 (三)技术要求 根据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立项前置要件编制工作,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的相关规定,符合行业标准、项目实际,顺利通过行业审查、发改部门和交通部门组织的联合审查等,取得相关前置要件批复。同时应满足采购人提出对本项目其他的要求。 (四)成果要求 (1)签订合同收到采购人必要资料后供应商应在30个日历天内研究形成相关前置要件报告。 (2)编制成果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应对编制成果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对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果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3)报告送审报批及取得批复后,供应商应及时提交完整的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数量需满足审查、报批、存档等各环节工作要求。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承担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同时,采购人将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 320.(略) | 2025年01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略)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