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 有关规定,经审查,东光县 (略) 对七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10月22日-10月24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17-*
通讯地址:东光县 (略) (*)审批意见099(观州大厦)审批意见098(东光县永汇塑业)审批意见097(河北众驰塑料)审批意见096(沧州奕博塑业)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年产1000吨塑料包装(厚度不低于0.025 mm)项目 | (略) | (略) 东光县迎宾大道西10号 | 沧州 (略) |
河北 (略) 年产1800吨塑料包装项目 | 河北 (略) | (略) 东光县东光镇小罗村47号 | 沧州 (略) |
东 (略) 年产塑料包装膜包装袋500吨扩建项目 | 东 (略) | (略) 东光县城 (略) | |
观州大厦新建项目 | (略) | (略) 东光县建设大街 | 河北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