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九地质大队:
你单位报送的由乌鲁木齐三联志成环保 (略) 编制的《新 (略) 柴窝堡凹陷北缘油气资源潜力评价新柴地1井钻探工程临时用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我局2024年8月5日第29次局务会研究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投资*元(环保投资69.*元),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达坂城区以北约27公里处(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8°15′"03.188″,北纬43°35′20.184″)建设钻探井1口。井号为新柴地1井,设计井深进尺3000米,采用三开直井井身结构,钻至目的层后,对该井油气产能情况进行测试,测试完后视情况进行关井或封井,并进行设备搬迁及钻井产生“三废”的无害化处理。项目总占地面积9456平方米(均为临时占地),项目部署1口地质调查井及生活营地,并配套建设5个钻井液罐、1套钻井泥浆不落地系统、2座放喷池、1座岩屑无害化处理池、1座生活污水池、1座应急池、1座危废暂存间 (略) 等环保设施和土建设施。项目开工前,需征得自然资源、规划、林草等部门同意。
二、要求你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工地进行围挡,对物料进行覆盖、对出入车辆进行冲洗、对施 (略) 进行铺装,减少扬尘污染。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需及时清运至填埋场进行处置。厂界无组织排放需符 (略) 《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中表1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三)项目柴油机排放的废气污染物需满足《 (略) 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及修改单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试油期间分离出的天然气经过管线引至放喷池放空燃烧后排放,井场边界非*烷总烃排放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
(四)项目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处理,处理后的液相全部回用于钻井液配制,不外排。试油期采出油气经油气分离器分离后,分离出的天然气经管线引至放喷池点燃,分离出液相由专用储罐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炼油厂回收。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暂存于生活污水防渗收集池,定期拉运至周边污水处理厂处理。
(五)做好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废机油、含油泥浆等危险废物使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暂存,最终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钻井泥浆和岩屑排入岩屑无害化处理池无害化处理后,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表1中相关要求后,用于项 (略) 、铺垫井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六)做好地下水及土壤保护工作,危废暂存间、放喷池、柴油罐区、发电机房区、泥浆不落地设备等区域按照重点防渗区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其余区域按照一般防渗区相关要求进行防渗。
(七)严格控制临时用地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占地、扰动地表;严禁随意开辟便道,严禁随意碾压、破坏区域内植被;工程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撤去所有生产设施,平整、清理钻井现场,将垃圾、物料清理干净,开展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工作;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避免水土流失。
(八)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测、应急响应”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九)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新 (略) 柴窝堡凹陷北缘油气资源潜力评价新柴地1井钻探工程临时用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 (略) 生态环境局达坂城区分局(以下简称“达坂城区分局”)。
三、委托达坂城区分局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施工结束后,你单位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 (略) 水磨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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