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广西 (略) 柳州北校区(东区、西区)分别招租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 | 详见标的清单 | |||||||||
(略) 站 | http://** | 交易保证金 | 详见标的清单 |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柳北区 | 标的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 标的1: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8日17时 标的2: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9日17时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或根据出租方的书面申请,变更挂牌条件后重新挂牌。 | |||||||||||
一、出租方承诺 | ||||||||||||
我方(广西 (略) )作为出租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招租标的简介 | ㈠标的清单 |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不含税) | 竞价阶梯 | 交易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水电押金 | 租赁期 | |||||
1 | 广西 (略) 柳州北校区(东区) | *元/年 | *元/次 | *元 | *元 | *元 | 5年 | |||||
2 | 广西 (略) 柳州北校区(西区) | *元/年 | *元/次 | *元 | *元 | *元 | 5年 | |||||
㈡标的简况 1.本次招租标 (略) 柳北区沙 (略) 170号,紧邻广西生态工程 (略) 、君武森林公园,环境优美,附 (略) (双向8 (略) )、 (略) (略) ,交通便捷。其中,标的1广西 (略) 柳州北校区(东区)占地面积*.30㎡,总建筑面积*.04㎡,建有教学楼4栋、学生宿舍楼9栋,另有行政楼、综合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场、大礼堂、学生食堂,田径运动场等设施;标的2广西 (略) 柳州北校区(西区)占地面积*.73㎡,总建筑面积*.98㎡,建有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等设施。校区建构筑物的日常维护、修缮情况总体情况较好,给排水、照明电、动力电、通讯等配套设施齐全,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需要。 2.北校区(东区)教职工宿舍6栋、15栋、16栋共108套单间宿舍在招租范围内,详情请咨询出租方。招租标的资产明细详见附件5《拟出租资产情况一览表》。 备注: 1.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方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2.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3.招租标的权属清晰,均有土地证。 | ||||||||||||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 出租方决策文件类型 | 批复文件 |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 |||||||||||
批准文件 |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同意自治区教育厅下属预算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的通知 (桂教办〔2023〕1577号) | |||||||||||
三、交易规定 | ||||||||||||
交易条件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承租期间如承租方未违反《租赁合同》(附件3)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2.标的用途: (1)标的1:只能用于全日制学校(仅限于全日制高中、全日制高中+初中、中职学校、高职高专、 (略) 校)办学,办学类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取得办学许可证; (2)标的2:只能用于学校教育办学,办学类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取得办学许可证; (3)所有标的均不能用于从事对周边生活秩序、环境产生噪音、异味或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享有2个月的免租装修期(不在5 年租期内),免租装修期内承租方无需交纳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免租装修期间只能用于租赁物装修、教学设备设施的安装等前期准备工作,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4.在承租期间内,承租方办学过程中出现的一切法律责任、安全责任和办学风险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5.承租方征得出租方同意后实施的改建、扩建租赁物或新建构筑物,租赁期限届满后其改建、扩建或新建所产生的全部财产权益转归出租方无偿享有,出租方无须补偿或赔偿。 6.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建筑物修缮费、校园维护保养费、物业费、安保费、所聘教师工资、 (略) 络及因办学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垃圾清运费、公交车次增开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方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8.租期届满承租方不再租赁标的且无违约行为的,资产清查移交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所交付的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已经全部结清水电等费用的一并全部无息退还水电押金。 9.挂牌价为不含税价格,开具发票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支付租金及相应税费后15个工作日出租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电子发票)。 10.承租人需保障柳州北校区(东区)内原有住户的生活秩序不受影响,不得采取任何措施影响原有住户的生活和出入便利。 11.其他租赁条件详见附件3《租赁合同》(模板),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 标的1: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在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具有有效的办学资质; 2.意向承租方须有目前仍在办学的学校,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办学经历,且目前在校学生不低于4000人,近3年连续有招生,并提供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文件、在校学生名册等材料;(截止2024年3月) 3.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公告发布前2个月内任意连续7天基本户(提供基本户证明)银行流水(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每日存款每日结余数不少于人民币2000.*元的银行存款证明,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40%。 4.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与广西 (略) 未发生过经济合同纠纷或违约记录。 5.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标的2: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在“信用中国”(http://**.cn)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记录人,否则禁止报名; 3.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与广西 (略) 未发生过经济合同纠纷或违约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 |||||||||||
成交手续 | 竞价服务费 |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成交签约 | 1.竞价成交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前往(地点: (略) 青 (略) 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承租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承租方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 2.《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前往(地点: (略) 铁北大道966号广西 (略) )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 |||||||||||
成交价款 | 承租方《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齐首期租金(首年前6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和水电押金;首年后6个月租金于合同签订《租赁合同》签订之日5个月内向出租方支付。后续每一年度的租金分2次付清,每次支付6个月的租金,支付租金时间分别为年度租期内的第一个月内和第七个月内。。 出租方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 账 户:广西 (略) 账 号:*40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来宾分行 | |||||||||||
标的交割 | 1.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共3笔款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交割条件:承租方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共3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 |||||||||||
四、交易指南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会 |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具体时间以交易所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系统注册报名的手机信号畅通,以免因手机短信拦截无法收到信息而错过交易时间。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详见标的清单 | ||||||||||
竞租登记 | 竞租登记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 (略) 站(http://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标的1: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上传复印件,成交后核对原件) ①公办机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民办机构需提供有效的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书;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提供,成交后核对原件)(附件1) 3)提供目前正在办学的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法人证书(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办学经历);(上传复印件,成交后核对原件,截止2024年3月) 4)提供目前在校学生花名册(目前在校学生不低于4000人);(上传复印件,成交后核对原件,截至2024年3月) 5)提供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近3年连续招生文件材料;(上传复印件,成交后核对原件) 6)提供竞租人名下公告发布前三个月内任意连续7天基本户银行流水(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存款每日结余数不少于人民币2000.*元的银行存款证明;(上传复印件,成交后核对原件,截至2024年3月) 7)提供竞租人资产负债率不高于40%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上传复印件,成交后核对原件) 8)提供“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包括“信用中国”记录查询截图或信用报告(打印并加盖公章。) 9)提供承诺函,承诺内容包括:①与广西 (略) 没有发生过经济合同纠纷或违约记录;②在承租期间内,承租方办学过程中出现的一切法律责任、安全责任和办学风险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人不负任何责任。(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0)现场踏勘确认书(附件4)。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标的2: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上传复印件,成交后核对原件)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提供,上传复印件,成交后核对原件)(附件1) 3)提供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包括“信用中国”记录查询截图或信用报告(打印并加盖公章。) 4)提供承诺函,承诺内容过包括:①与广西 (略) 没有发生过经济合同纠纷或违约记录的承诺函;②在承租期间内,承租方办学过程中出现的一切法律责任、安全责任和办学风险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人不负任何责任。(自然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公章) 5)现场踏勘确认书(附件4)。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报名资格审核 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并经出租方确认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意向承租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30分钟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承租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3)交纳保证金 意向承租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承租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②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承租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承租方。 3.注意事项 (1)竞租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租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租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除承租方或出租方提交书面说明外,原则办理成交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租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租主体为同一人。 | ||||||||||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 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出租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出租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意向承租方请务必遵照 (略) (http://http://**/)的《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 (略) 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意向承租方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4.若本项目挂牌延期,需意向承租方自行与踏勘联系人沟通后另行约定具体踏勘时间。 | |||||||||||
联系方式 | 现场踏勘 | 1.时间:2024年3月29日10:00-12:00 2.地点: (略) 柳北区沙 (略) 170号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提前预约):陈老师 0772-* (注意事项:意向承租方现场踏勘时应严格遵守出租方的管理规定,听从出租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及竞租。) | ||||||||||
标的咨询 | 交易所:梁经理 0771-* * 出租方:陈老师 0772-* | |||||||||||
报名咨询 | 罗经理 07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 |||||||||||
监督电话 | 0771-* | |||||||||||
联系地址 | (略) 青 (略) 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 |||||||||||
五、相关附件下载 | ||||||||||||
附件材料 | 附件1.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2.标的照片.zip 附件3.租赁合同(模板).zip 附件4.现场踏勘确认书.doc | |||||||||||
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意向承租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 (略) 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