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虎门镇工程建设中心:
《关于东莞市虎门镇人民北路(省道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2024年2月29日召开的第9次镇党委会会议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 (略) 网结构, (略) 面貌和营商环境,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09-*-04-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虎门镇博涌社区、龙眼社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起点位 (略) (略) (略) 口,由西向东沿规划线位 (略) ,下穿滨海大道和广深高速,终点 (略) 。全长约1.585千米, (略) 基段长885米,U型槽长440米,桥梁长度260米,规划红线宽42米,双向六车道,采 (略) (略) 主干道标准,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主要建设内 (略) 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包括建安工程费用*.*元,用地费用886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316.*元,预备费3626.*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虎门镇财政安排解决。
六、 (略) 虎门镇工程建设中心按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按相关节能措施做好节能工作。
九、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是:《虎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实施虎门 (略) (省道段)工程有关问题的复函》(虎党政综合办复〔2024〕102号)、《关于征求东莞市虎门镇人民北路(省道段)工程用地规划意见的复函》(虎自然复〔2024〕233号)、《关于征求东莞市虎门镇人民北路(省道段)工程用地规划意见的复函》(虎规函〔2024〕137号)、《关于对的复函》(镇农林水务局)、资金证明(镇财政分局)。
十、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书面函告我局,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