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_1 | 处罚类别_2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结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证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当前状态 | 地方编码 | 公示期限 | 备注 |
泸市自然资规案处〔2023〕3号 | 违法批地 | 其他:退还土地 | 经查,2017年2月、2020年2月,叙永县摩尼镇人民政府先后两次在未取得相关征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以“土地流转”的形式擅自征收摩尼镇摩尼社区一组、金榜村三组集体土地87.06亩(耕地43.71亩,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修建摩尼生态休闲健身中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以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附录A第一条第六款之规定,属“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叙永县摩尼镇人民政府 | 陈雪峰 | 1.认定叙永县摩尼镇党委、政府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行为违法,对摩尼生态休闲健身中心项目所涉及的相关会议记录、土地流转协议书认定无效。 2.责令叙永县摩尼镇党委、政府将非法批准征收、使用的87.06亩土地退还摩尼镇社区一组、金榜村三组集体经济组织。 3.将案 (略) 纪委监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在调查期间,若发现相关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023/6/21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正常 | * | 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