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产品加工企业申报新增生产性固定资产贷款贴息项目的公示
按照《关 (略) 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农产〔2021〕260号)和《市 (略) 财政 (略) 新增生产性固定资产贷款贴息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沈农产发〔2022〕45号)文件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区农业农村局初审、并经第三方评估机构品评估,确定了农产品加工企业申报新增生产性固定资产贷款贴息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联系人:池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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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农产品加工企业申报新增生产性固定资产贷款贴息项目公示表.xls
(略) 沈北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