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略) 资源综合利用碳减排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龙游经济开 (略) 10号
建设单位: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拟利用 (略) 现有1#、2#和3#共3台7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掺烧废布料和生物质,同步建设废布料破碎系统及输送系统。项目实施后,在全厂煤炭消耗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全厂机组年利用小时数由6000小时提升至7500小时。项目实施不改变现有锅炉及发电机组装机规模,不 (略) 进行改造。根据热量平衡分析,确定本次项目混烧锅炉机组年掺烧废布料*吨,生物质原料*吨。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该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类别 | 序号 | 污染源(主要污染因子) | 治理设施 或措施 | 数量 | 处置方式 | 处理 能力 | 环保 投资 | 预期处 理效果 | |
废气治理 | 1 | 180t/h锅炉机组烟气 | 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 (现有) | 2套 | 锅炉烟气分别经SNCR+布袋除尘后合并进入臭氧脱硝+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65米烟囱排放。 | 28.*m3/h | / |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2018)中表1中Ⅱ阶段燃煤发电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同时烟气排放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 |
2 | 75t/h锅炉机组烟气(SO2、NOX、烟尘、HCl、氟化物、二噁英、汞、镉等重金属) | 低氮燃烧+臭氧脱硝+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系统 (现有) | 4套 | ||||||
4 | 煤场无组织粉尘 (颗粒物) | 全封闭式煤场+喷水抑尘(现有) | / | 项目破碎、装卸等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全封闭式煤场喷水抑尘以减少无组织排放 | /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 ||
5 | 废布料破碎粉尘 (颗粒物) | 废布料破碎粉尘布袋除尘设施(新增) | 3套 | 废布料破碎工序粉尘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设施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单套废气处理设施风量9000m3/h | 18 万元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表2二级标准。 | ||
6 | 混烧锅炉机组锅炉烟气 (二噁英、重金属) | 活性炭 喷射装置(预留) | 3套 | 布袋除尘设施烟气进口管道上预留活性炭喷射安装孔(法兰连接),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当混烧锅炉外排烟气中二噁英和重金属浓度接近排放标准限值(占限值90%以上),安装活性炭喷射装置 | 28.*m3/h | 120 万元(预留)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 ||
7 | 混烧锅炉机组锅炉烟气 | 氯化氢、一氧化碳在线监测装置 | 2套 | 混烧锅炉机组烟气治理安装氯化氢、一氧化碳在线监测装置 | 28.*m3/h | *元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 ||
废水治理 | 1 | 生产废水 | 废水收集、 清污分流措施 | / | 实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废水收集池。 | / | / | 排环境:龙游 (略) 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 | |
2 | 生活污水 | 现有污水 处理设施 | / | 采用化粪池 预处理后排放。 | / | ||||
噪声治理 | 1 | 设备噪声 (dB(A)) | 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 / | 设备合理布局,使主要噪声源尽可能远离厂界,对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与隔声装置,加强设备维护,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转噪声。 | / | 2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西、南、北侧)、4类(东侧)标准要求。 | |
固废治理 | 1 | 锅炉渣 | 分类收集 贮存设施 | 2 | 依托现有渣库,外运等措施;送建材企业综合利用 | 总有效容积1000m3 | / | 资源化、无害化、 减量化 | |
2 | 锅炉灰 | 4 | 依托现有灰库,本次改建后粉煤灰性质可能发生变化,需委托鉴定后妥善处置 | 总有效容积2000m3 | |||||
3 | 脱硫石膏 | 1 | 依托现有石膏库 | 有效容积300m3 | |||||
4 | \ | 1 | 依托现有危废仓库库暂存 | 建筑面积30m2 | |||||
5 | \ | 1 | 依托现有一般固体废物仓库暂存 | 建筑面积50m2 | |||||
6 | \ | / |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 |||||
7 | \ | 固体废物属性鉴别 | 1 | 项目实施后及时委托资质单位对混烧锅炉机组炉灰和脱硫废水污泥开展属性鉴别工作 | / | *元 | 规范全厂固体废物管理 | ||
其他环保措施 |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废水废气检测监控设施及其他风险应急物资等。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处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花园东大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