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年产600吨精密铸件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
通讯地址: (略) 莲池 (略) 1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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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600吨精密铸件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莲池区焦庄乡朱庄村( (略) (略) 现有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保定三益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520.*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5.77%。 建设规模与内容:改建项 (略) (略) 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利用现有车间进行建设。本次改建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8933.8平方米(合13.4亩),总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库房。改建项目对现有厂房进行改造,改造过程包含:拆除部分现有厂房,并在原厂区内新建部分建(构)筑物,按工艺流程重新布局。(1)改建后全厂年生产精密铸件600吨。(2)改建后生产工艺为硅溶胶熔模铸造工艺。(3)生产设备:主要是淘汰铝壳电炉、手动车床、手动台钻、切盘机等原有落后设备11台/套,引进焙烧窑、化蜡锅、抛丸机及检验设备95台/套,并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改建完成后全厂设备共计129台/套。改建项目完成后,企业产品为精密铸件,年生产能力为600吨,包括汽车零部件、电梯配件、农机配件、通用零部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扬尘主要来自于厂区内厂房改造以及施工物料的堆存和装卸,作业产生的扬尘与气候有关,大风时对下风向的污染严重;同时运输车 (略) 扬尘。 根据《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2020年4月1日)、《河北省2024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冀建质安函﹝2024﹞115号)等文件中关于控制建筑施工扬尘的规定,本次评价要求项目施工过程中采取如下措施: (1)实施厂房拆除等作业时,采取洒水、喷雾防尘;(2)划分物料 (略) 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物料堆放 (略) 整洁;(3)场地进行硬化处理,并及时清扫、清洗;(4)物料堆场周边设置高于堆存物料的围挡、 (略) 等设施,并采取遮盖、喷淋等防尘措施;(5)露天装卸作业的,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正常使用; 运输垃圾、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防尘要求: (1)依法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系统、行驶记录仪,并保持号牌清晰;(2)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并采取完全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滴漏或者扬散;(3)车辆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并保持车体整洁。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扬尘监控点浓度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标准(监控点浓度限值≤80μg/m3),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和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且施工期间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要素大多可以恢复到现状水平。 2、噪声 施工期间噪声主要是厂房改造以及施工现场各类生产设备的拆除、安装、调试过程的噪声。为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结合施工进展,应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在施工中应有专人对其进行保养维护,施工单位应对现场使用设备的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白天作业,并选用低噪声或有消声降噪功能的机械,同时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须在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9时这两个时间段内施工作业,文明作业。 3、废水 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施工期间可设置沉淀池专门收集此废水,废水在集水池内经沉淀后可循环回用于设备冲洗或厂区内喷洒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日常生活排放的污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COD,废水排放量较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化粪池。 4、固体废物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的垃圾、设备废包装物、施工生活垃圾,固体废物不直接放于地面,收集于防渗的袋子或垃圾箱中。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为I类一般固体废物。工程施工中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 本次改建后全厂无生产废水排放,生产用冷却水全部循环使用,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 (略) (略) 银定庄污水处理厂处理。 改建项目完成后全厂废气污染物主要包括化蜡工序、射蜡工序、组树工序、脱蜡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制浆工序、淋砂工序、金属熔化工序、浇铸工序、振壳工序、切割工序、抛丸工序、打磨工序、钳修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焙烧工序燃气焙烧窑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①化蜡工序、射蜡工序、脱蜡工序(DA001) 本项目石蜡化蜡在静置桶中进行,上方设置集气罩,脱蜡工序均在脱蜡锅内进行,脱蜡锅进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熔融石蜡经密闭管道通过气力输送至气压压蜡生产线的射蜡机模具内,射蜡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到1#“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化蜡工序、射蜡工序、脱蜡工序(DA001)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工业标准。 ②配浆、淋砂工序(DA002) 本项目制壳车间封闭,沾浆、淋砂桶上方分别设集气罩,经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制浆、淋砂工序(DA002)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 ③组树工序(DA003) 本项目组树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围挡,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到3#“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组树工序(DA003)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工业标准。 ④燃气焙烧窑(DA004) 本项目燃气焙烧窑封闭,废气经集气管道进入4#“湿式复合塔+静电除尘器”处理,最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燃气焙烧窑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 ⑤金属熔化、浇铸、振壳、切割、抛丸、打磨工序(DA005) 本项目中频感应电炉上方设置集气罩,浇铸机械手臂上方设置集气罩,抛丸机密闭,切割机上方分别设集气罩,振壳机密闭,打磨台设置侧吸口,以上所有废气一起汇入到5#“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金属熔化、浇铸、振壳、切割、抛丸、打磨工序(DA005)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5.00mg/m3,最大值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 ⑥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焊接为手工焊,焊接材料为实芯焊丝,施焊过程中会产生焊接烟尘。为减轻焊接烟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需在焊接工位上方设置焊接烟尘净化器,项目每台设备均配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经估算,厂界非*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厂区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0)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改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5~90dB(A)范围内。经生产车间隔声、基础减振,风机进出口软连接措施后,各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表1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渣、浮渣、废型壳、铁屑、除尘灰、废钢珠、污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现有项目的一般固废有不合格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