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及主要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执法结果 |
鱼综执当处字〔2024〕第001号 | 任凤芹 | (略) 道路摆摊设点 | 《 (略)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1月2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元整(小写:¥5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当处字〔2024〕第002号 | 王传道 | (略) 道路摆摊设点 | 《 (略)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1月3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元整(小写:¥5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当处字〔2024〕第003号 | 赵卓文 | 油烟净化设施未保持整洁 | 《 (略)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1月5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佰元整(小写:¥10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当处字〔2024〕第004号 | 樊佑山 | 油烟净化设施未保持整洁 | 《 (略)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1月12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佰元整(小写:¥20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当处字〔2024〕第005号 | 田执敏 | 油烟净化设施未保持整洁 | 《 (略)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1月12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佰元整(小写:¥10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当处字〔2024〕第006号 | 李亚楠 | 油烟净化设施未保持整洁 | 《 (略)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1月12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佰元整(小写:¥10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当处字〔2024〕第007号 | 程云龙 | 油烟净化设施未保持整洁 | 《 (略)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1月12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佰元整(小写:¥20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当处字〔2024〕第008号 | 郑帅帅 | 油烟净化设施未保持整洁 | 《 (略)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1月12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佰元整(小写:¥20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当处字〔2024〕第009号 | 解黎明 | 油烟净化设施未保持整洁 | 《 (略)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1月12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佰元整(小写:¥20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当处字〔2024〕第010号 | 魏龙海 | 油烟净化设施未保持整洁 | 《 (略)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1月12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佰元整(小写:¥20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当处字〔2024〕第011号 | 随玉冉 | 油烟净化设施未保持整洁 | 《 (略)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1月18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佰元整(小写:¥10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责(停)改字〔2024〕第012号 | 贾昌 | 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私自搭建板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2月2日 | 处以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命令 |
鱼综执处字〔2024〕第013号 | 赵洋 | 运输土方时未采取密闭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2月7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仟*佰元整(小写:¥210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当处字〔2024〕第014号 | 魏彦彦 | 油烟净化设施未保持整洁 | 《 (略)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2月19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佰元整(小写:¥10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当处字〔2024〕第015号 | 邢广跃 | 油烟净化设施未保持整洁 | 《 (略)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2月26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佰元整(小写:¥10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当处字〔2024〕第016号 | 缪河峰 | 店外经营 | 《 (略)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2月26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佰元整(小写:¥20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当处字〔2024〕第018号 | 王博 | 油烟净化设施未保持整洁 | 《 (略)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2月24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佰元整(小写:¥10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当处字〔2024〕第019号 | *四霞 | 占道经营 | 《 (略)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3月3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佰元整(小写:¥20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当处字〔2024〕第020号 | 于安喜 | 油烟净化设施未保持整洁 | 《 (略)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3月5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佰元整(小写:¥10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当处字〔2024〕第021号 | 刘静静 | 占道经营 | 《 (略)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3月6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元整(小写:¥5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当处字〔2024〕第022号 | 闫连英 | 占道经营 | 《 (略)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3月6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元整(小写:¥5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当处字〔2024〕第023号 | 林勇 | 油烟净化设施未保持整洁 | 《 (略)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3月7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佰元整(小写:¥10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当处字〔2024〕第024号 | 刘宏宇 | 油烟净化设施未保持整洁 | 《 (略)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3月7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佰元整(小写:¥10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当处字〔2024〕第025号 | 李玉龙 | 油烟净化设施未保持整洁 | 《 (略)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3月11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佰元整(小写:¥10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当处字〔2024〕第026号 | 杨燕 | 油烟净化设施未保持整洁 | 《 (略)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3月12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佰元整(小写:¥10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当处字〔2024〕第027号 | 郭瑞 | 占道经营 | 《 (略)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3月13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佰元整(小写:¥10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处字〔2024〕第028号 | 张永久 | 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 | 《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十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3月14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仟元整(小写:¥100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处字〔2024〕第029号 | 李涛 | 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3月7日 | 处以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命令 |
鱼综执处字〔2024〕第030号 | 鱼台县堂邑学校 | 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处置 | 《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3月13日 | 处以责令改正的行政命令 |
鱼综执当处字〔2024〕第031号 | 刘刚 | 油烟净化设施未保持整洁 | 《 (略)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3月19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仟元整(小写:¥100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当处字〔2024〕第032号 | 宫田霞 | 油烟净化设施未保持整洁 | 《 (略)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3月15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佰元整(小写:¥10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当处字〔2024〕第033号 | 盛鹏 | 油烟净化设施未保持整洁 | 《 (略)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3月15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佰元整(小写:¥10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当处字〔2024〕第034号 | 杜存军 | 店外经营 | 《 (略)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3月19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佰元整(小写:¥10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当处字〔2024〕第035号 | 战翀 | 油烟净化设施未保持整洁 | 《 (略)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3月19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佰元整(小写:¥10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处字〔2024〕第037号 | 梁房房 | 渣土车辆运输土方时未采取密闭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3月26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仟*佰元整(小写:¥210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当处字〔2024〕第038号 | 刘静静 | 占道经营 | 《 (略) 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3月28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佰元整(小写:¥100.00)的行政处罚 |
鱼综执当处字〔2024〕第039号 | 鱼台县 (略) | 未保持驶离施工现场车辆的清洁 |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七项 | 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3月19日 | 处以罚款人民币*仟*佰元整(小写:¥1100.00)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