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023年地质灾害
监测员补助经费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怒 (略) 关于开展2024年预算绩效评价及部门(单位)自评复核工作的通知》(怒财绩〔2024〕9号),结合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怒 (略) 中共怒江州委组织部怒 (略) 关于印发<怒江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怒财发〔2019〕50号)及《怒江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要求,怒 (略) 成立财政资金重点绩效评价组于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8月31日对2021年-2023年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经费依法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按照《中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现将2021年-2023年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经费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如下:对2021年-2023年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经费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为77.79分,综合评价等级为“中”。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4 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 |||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15.00 | 10.75 | 71.67% |
过程 | 25.00 | 17.83 | 71.32% |
产出 | 40.00 | 28.84 | 72.10% |
效益 | 20.00 | 18.38 | 91.90% |
加分项 | 2.00 | 2.00 | 100.00% |
合计 | 102.00 | 77.79 | 77.79% |
怒江州自然资 (略)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