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 (略) 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2024〕52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要求,现拟召开甘泉县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项目成果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内容
甘泉县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项目成果。
二、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地点:甘泉县 (略) 四楼会议室召开。
三、听证代表构成、申请与确定方式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由下列人员构成:
1.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由听证机构邀请。
2.各乡镇街道代表。由听证机构邀请。
3.评估机构技术人员。
4. (略) 代表。采取自愿报名和有关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四、听证申请人报名条件
1.在甘泉县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者登记地在甘泉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2.有较强责任感和公平、公正的态度,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意见;
3.能按时出席听证会,并就甘泉县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项目成果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和理由。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
2.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报名地址:甘泉县 (略)
六、听证会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基准地价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2.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3.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4.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5.听证资格一经确认,听证会申请人应按时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或单位介绍信;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的,取消其听证资格。逾期不参加听证会的,视为对听证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信息表
甘泉县 (略)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