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你局关于要求对连平县忠信片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现根据申请材料及专家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
本项目位于连平县忠信片区忠信镇、大湖镇和油溪镇。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14°35′50.54″,北纬24°16′25.97″。项目总占用地面积49.05公顷,均为永久占地。项目区原始占地类型为草地、林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耕地和其它土地,主要包括风景道示范区、全域旅游运营服务体系、粗石坑景区、何新屋景区、大湖寨景区和萌宠景区工程六个子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何新屋、大湖寨、粗石坑双暴峡景区实施文物保护、景区道路、游客中心、停车场、景区老旧房屋修缮、景区周边环境保护和遗址公园建设等。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11.24万立方米,其中挖方5.62万立方米(表土1.75万立方米,其它土方3.87万立方米),填方5.62万立方米(表土1.75万立方米,其它土方3.76万立方米),无借方,无余方。本工程已于2021年10月开工,计划2024年3月完工,总工期2.5年。项目总投资2857.43万立方米,其中土建投资24509.20万元,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属国家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报告书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的结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的划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5.84公顷。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内容和方法。预测工程建设将扰动地表面积6.88公顷, 可能产生水土流失总量1415.54吨,其中新增1221.47吨。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布设原则、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保护率98%,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植被覆盖率27%。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
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2843.05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水土保持投资2664.59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投资178.46万元。经技术审查核定该项目征占地面积15.84公顷。根据《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财政厅 (略) 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的有关条款规定,决定征收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9.504万元。请在该方案批复后一次性缴纳。
三、后续水土保持工作要求
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按相关法规和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后续水土保持工作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永久性水土保持工程应确保安全、稳固,临时性水土保持措施应合理有效。
(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时序安排上应充分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控制好各阶段的用地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土地扰动面积,缩短地表的裸露时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迹地植被。
(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应综合利用;无法综合利用的应及时就地平整,落实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对借土区域,应做好水土保持预防措施,确保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四)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水土流失的防治职责;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和知识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和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
(五)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水土保持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七)做好水土保持预防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水土流失动态,及时做好应对措施。
(八)项目主体工程验收时,应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办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手续。
(九)落实定期报告制度。按照法规的规定,在项目开工建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报告开工信息。每年3月底前,向我局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
(十)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将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连平县水务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