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南湖停车场一期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少海南湖 | |
建设单位: | 青岛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9月18日 至 2024年09月25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通过开挖原有地上停车场及周边公园绿地,建设地下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建成后,1、3、5号停车场恢复地上原有生态条件并提升湿地科普宣教能力,即恢复周边原有公园绿地,原地上停车场位置建设湿地宣教设施和景观绿化,配套建设地下停车场设备间、楼梯间、出入口、 (略) 等;4号停车场地上设置停车位、打造精品公园,并配套建设地下停车场设备间、楼梯间、出入口、 (略) 等。 项目分批建设,先建设1、3、5号停车场地下空间部分以及4号停车场,后建设1、3、5号停车场的地上楼梯间、设备间等配套设施,本次仅对1、3、5号停车场地下空间部分以及4号停车场进行评价。目前,3号、5号停车场地下空间已施工完成,1号、4号停车场正在进行地下空间施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山 (略) 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 (略) (略) 扬尘污染管理规定》等要求,设置围挡、遮盖、酒水、道路硬化、车辆清洗、物料密闭运输等扬尘控制措施, (略) 移动机械排污污染防治,降低施工扬尘及燃油废气对周边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 (略) 政设施,生 (略) (略) ,进入 (略) 处理;开挖时产生的涌水及集水井降排水抽取 (略) (略) 。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布局施工机械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方式,加强施工噪声和振动监测,临近居住区等敏感目标施工应采取设置临时围挡、声屏障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和振动的影响,施工场界噪声排放和振动应满足相关标准和要求。居住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施工作业,确需夜间施工的工序,须提前向我局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做好与周边群众的沟通协调,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运送至指定的合法堆放场地暂存;废油漆桶、废油漆涂刷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做好存档工作。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做好土石方平衡减少弃渣量。严格落实《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南湖停车场一期建设项目(地下空间)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胶自然资规发〔2023]119号)的相关要求,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复绿等生态恢复措施减缓对占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2号行政服务西楼裙楼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 |
邮政编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