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加强对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优化矿产资源产业布局,提高矿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促进绿色矿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 (略) 电白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的目标任务,制定《茂名市电白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落实国家资源安全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 (略) 电白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全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
《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以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至2035年。《规划》适用于电白区所辖行政区域( (略) )。
一、现状及形势 (一)自然地理及经济社会发展概况电白区隶属 (略) ,位于广东西南沿海,介于东经110°54′—111°29′,北纬21°22′—21°59′之间,(略)地面积2128平方千米,管辖5街道19个镇4乡级单位,2020年末,全区常住人口150.(略)人。电白地处北回归线以南低纬度地区,属热带季风气候。全年气候温暖,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水热同季,少霜无雪,四季如春。全区多年平均气温是23℃,年际变动一般在22.4℃—23.7℃之间,平常年最热的是7月,月平均气温28.5℃,最冷的是1月,月平均气温15.68℃。日最高气温37.2℃,电白区地势自东北向西南倾斜,北、东北部高,南、西南部低,南部南海环绕,港湾迂回。山区、平原、沿海台地各占三分之一,即北部属中低山地,中部属沿江平原和低丘陵地,西南部为黄土丘陵,南部属沿海台地。
“十三五”时期,电白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5.0%,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0.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6.12%。2020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73.67亿元,比上年增长1.9%。
(二)矿产资源概况及开发利用现状1.矿产资源概况
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17种,累计发现矿产地76处。其中金属矿产6种,矿产地10处;非金属矿产9种,矿产地52处;水气矿产2种,矿产地14处。达中型以上规模9处,以地热、非金属矿为主。优势矿产有建筑用花岗岩、地热、金等。
专栏1 矿产资源概况
分类 | 矿种 | 矿产地(矿点) |
金属矿产 | 金、褐钇铌、磷钇、铋、铍、钨 | 10 |
非金属矿产 | 建筑用花岗岩、独居石矿、锆英石矿、水泥用灰岩、高岭土、片麻岩、石英砂、建筑用大理岩、泥炭 | 52 |
水气矿产 | 矿泉水、地热(水) | 14 |
石灰石储量超过2亿立方米,高岭土(陶瓷土)储量在1.4亿吨以上;金矿产地1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3.4吨,建筑用花岗岩矿产地13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5813.(略)立方米;地热资源较丰富,查明地热矿产地2处,允许开采量3227立方米/日。
2.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现状
至2020年底已完成覆盖全区(略)地面积1:(略)区域重力调查、1︰(略)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1:(略)区域地质调查、1:(略)区域地球化学调查、1:(略)区域重力调查、1:(略)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完成重要成矿区带1:(略)区域地质调查1个图幅。 (略) 区以南至电白区沿海地区1:(略)海岸带工程地质调查约600平方公里。
截至2020年底,全区无登记有效的探矿权。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截至2020年底,全区登记有效采矿权16处,其中非金属矿产15处,地热1处。其中大中型矿山7处,占矿山总数的70%。主要开采矿产包括:建筑用花岗岩生产规模(略)立方米/年,年开采矿石量117.(略)立方米/年;水泥用灰岩生产规模(略)吨/年,年开采矿石量29.(略)吨/年;地热生产规模10.(略)立方米/年。矿业产值总产值8752.(略)元。
(三)落实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1. 基础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稳步推进
广东省电白区根竹园地热普查、广东省电白区马踏镇曙光农场地热资源预可行性勘查、广东省电白区马踏镇地热资源预可行性勘查正在有序推进。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平明显提高
第三轮规划实施期间,限制开采的矿种开采得到有效控制,禁止开采矿种(海滨稀有金属、稀土金属砂矿)全部停采,开发利用总量调控在规划调控指标范围内。
3.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成效显著
不断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监督管理,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投入,同时采石场等非金属矿山也及时得到有效整治,全区矿山环境明显改善。截至2020年底,投入治理资金约(略)元,完成治理矿山27家,复绿面积47.43公顷,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成效显著。
4.矿政管理规范水平获得显著提高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全面纳入规划管理,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统计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地质灾害监测防治预警系统,完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机构设置,提高对矿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对能力。矿山年检与矿山储量动态监管、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以及矿山执法监察等工作有机结合,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
(四)形势与要求1.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电白区夯实发展基础、加快振兴发展的机遇期,在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环境中,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矿产资源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在 (略) 场形势深刻变化的格局下,必须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力度,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当前电白区矿产资源勘查程度总体不高,矿产资源储量构成以非金属矿产为主,后备资源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部分老矿山面临资源枯竭,急需寻找接替资源。金属矿产矿山主要由于内部原因都已停采,矿业经济呈现萎缩态势。
2、矿业发展要求
(1)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需要建立地质勘查良性循环机制。地质找矿方向转向深部找矿,各类勘查资金投入减少,找矿后劲不足。因此需要遵循地质工作客观规律,循序渐进进行基础地质、矿产勘查和科研各阶段工作,协调处理好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勘查的关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建立地质勘查良性循环机制,以望矿产资源勘查取得新突破。
(2)节约利用矿产资源,需要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总体上现有矿山开采规模不大,资源利用率不高,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有限的矿产资源,需要提倡矿山转型升级,推行“资源节约、技术专业、生态环保”的矿山采选技术和管理,引导矿山企业规模开采和集约化经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共生矿或伴生矿的综合利用,切实提高矿山“三率”水平,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
(3)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有待加强。第三轮规划实施以来,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和改善,但部分高岭土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仍然不到位。“五位一体”之生态文明建设对环境保护提出更高的要求,在当前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的形势下,地方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问题,强化政策引导和加大资金支持,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机制,统筹安排,多方投入,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步伐,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4)实现矿业可持续发展,走绿色矿 (略) 是必然选择。发展绿色矿业是新形势下矿产资源管理和矿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建设现代矿业体系的必然要求;建设绿色矿山,是矿业转型升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根本途径。要通过着力打造绿色矿山示范工程,发挥其行业带动作用,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矿山企业与所在地社区和谐发展。
(5)适应矿业发展新常态,亟需转变矿产资源管理方式。矿业发展进入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保护日趋严格的新常态,亟需转变矿产资源管理方式。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体系,依托方法创新和先进科技的运用,进行系统监管。实行矿业权信息公开制度,构建公平、公正、有序的矿业秩序,严格执行矿业权准入条件,依据矿产资源规划合理审批和出让矿业权。 (略) 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管理职能,有效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水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略) “一体两翼三大抓手” (略) ,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尽职尽责保护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利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资源开发保护格局,加快矿业绿色转型升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1.坚持矿业发展与地区经济发展相协调
以电白区主体功能区和区域经济布局为依托,立足电白区国民经济发展需求与矿产开发利用现状,结合资源禀赋条件,统筹矿业发展布局,促进矿业发展与经济效益、环境保护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促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2.坚持资源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并重
优化矿业结构,调整矿山规模,合理调控开采总量,依靠技术创新促进资源综合勘查与开采利用,倡导利用先进采选设备工艺,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并重。
3.坚持发展绿色矿业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落实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着力转变矿产资源利用方式,严格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准入,增强矿山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促使矿山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共赢。
4.坚持科技创新促进资源勘查开发
应用现代成矿理论、多元地学信息、新方法、新技术,开展成矿区带勘查活动,提高找矿效果。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采选矿方法和加工技术研究,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5.坚持深化改革提升矿政管理水平
深化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行为。发挥行政推动和服务功能,以矿业权设置和投放调控手段,引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重点和方向。注重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和完善矿产资 (略) 络管理系统,提高矿政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规划目标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矿产资源家底基本摸清、绿色勘查开采全面实施、矿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和开发保护水平显著提高、重大项目支撑力度持续增强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
1.矿业经济发展
矿业总产值预期达到1.2亿元左右,矿山企业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矿业经济与区域经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谐发展。
2.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有序进行,提升资源保障程度
争取开展电白区1: (略) 地质调查、1:(略)区域地质调查(电城幅)。新增一批重要矿产资源储量,提升矿产资源保障程度。
3.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再创新成效
通过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倡导绿色勘查,依托创新管理和技术革新,新建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和运营,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全部在采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严格规范管理,最大限度降低矿山能耗、地耗、水耗和尾矿等废弃物排放,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有效保护矿山及周边自然环境。
规划期力争矿山开发利用工艺技术和设备符合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要求,技术经济水平达到省内先进行列。实行开发利用总量调控,集约节约开发利用资源,有效禁止开采国家储备保护的矿产,对优势矿产及国家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得到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
整合建筑材料矿山规模开采,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发挥集聚效应,合理规划布置采石场, (略) 场经营行为,充分合理利用地热、矿泉水资源,实现矿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4.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
实施《 (略) 电白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2018-2025年)》,通过实施矿山地质环保护与治理规划,实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完善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完成矿山地质环境详查面积1778.28平方千米,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117公顷,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能够基本完成。
展望2035年,全面建成符合绿色矿业标准体系的绿色勘查、开发新格局,基本实现绿色矿业高质量发展。矿业经济效益显著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达到较高标准,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根本改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建设实现同步协调发展。
专栏2 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表 | ||||
类别 | 指标名称 | 2025年 | 属性 | |
矿业经济 | 矿业产值(亿元) | 1.2 | 预期性 | |
基础地质 | 1: (略) 地质调查(平方千米) | 2160 | 预期性 | |
1:(略)基础地质调查(平方千米) | 400 | 预期性 | ||
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 | 年开采总量 | 水泥用灰岩(万吨/年) | ≤400 | 预期性 |
高岭土(万吨/年) | ≤100 | |||
采矿权数量(个) | ≤32 | 预期性 | ||
采石场数量(个) | ≤24 | 约束性 | ||
采石场产能 | 建筑石料(万立方米/年) | ≥330 | 预期性 | |
机制砂(万立方米/年) | ≥105 | |||
绿色矿业发展 | 大中型矿山比例(%) | ≥75 | 预期性 | |
持证在采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比例(%) | 100 | 约束性 | ||
矿山生态修复(%) | 100 | 预期性 |
禁止开采煤、蓝石棉、可耕地砖瓦用粘土等矿产。限制开采湿地泥炭以及砂金、砂铁等重砂矿物。
依照国土空间规划布局要求, (略) 电白区属沿海经济带,要打造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区,着力优化产业布局,适度勘查开采,推
总 则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加强对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优化矿产资源产业布局,提高矿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促进绿色矿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 (略) 电白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的目标任务,制定《茂名市电白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落实国家资源安全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 (略) 电白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全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
《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以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至2035年。《规划》适用于电白区所辖行政区域( (略) )。
电白区隶属 (略) ,位于广东西南沿海,介于东经110°54′—111°29′,北纬21°22′—21°59′之间,(略)地面积2128平方千米,管辖5街道19个镇4乡级单位,2020年末,全区常住人口150.(略)人。电白地处北回归线以南低纬度地区,属热带季风气候。全年气候温暖,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水热同季,少霜无雪,四季如春。全区多年平均气温是23℃,年际变动一般在22.4℃—23.7℃之间,平常年最热的是7月,月平均气温28.5℃,最冷的是1月,月平均气温15.68℃。日最高气温37.2℃,电白区地势自东北向西南倾斜,北、东北部高,南、西南部低,南部南海环绕,港湾迂回。山区、平原、沿海台地各占三分之一,即北部属中低山地,中部属沿江平原和低丘陵地,西南部为黄土丘陵,南部属沿海台地。
“十三五”时期,电白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5.0%,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0.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6.12%。2020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73.67亿元,比上年增长1.9%。
(二)矿产资源概况及开发利用现状1.矿产资源概况
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17种,累计发现矿产地76处。其中金属矿产6种,矿产地10处;非金属矿产9种,矿产地52处;水气矿产2种,矿产地14处。达中型以上规模9处,以地热、非金属矿为主。优势矿产有建筑用花岗岩、地热、金等。
专栏1 矿产资源概况
分类 | 矿种 | 矿产地(矿点) |
金属矿产 | 金、褐钇铌、磷钇、铋、铍、钨 | 10 |
非金属矿产 | 建筑用花岗岩、独居石矿、锆英石矿、水泥用灰岩、高岭土、片麻岩、石英砂、建筑用大理岩、泥炭 | 52 |
水气矿产 | 矿泉水、地热(水) | 14 |
石灰石储量超过2亿立方米,高岭土(陶瓷土)储量在1.4亿吨以上;金矿产地1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3.4吨,建筑用花岗岩矿产地13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5813.(略)立方米;地热资源较丰富,查明地热矿产地2处,允许开采量3227立方米/日。
2.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现状
至2020年底已完成覆盖全区(略)地面积1:(略)区域重力调查、1︰(略)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1:(略)区域地质调查、1:(略)区域地球化学调查、1:(略)区域重力调查、1:(略)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完成重要成矿区带1:(略)区域地质调查1个图幅。 (略) 区以南至电白区沿海地区1:(略)海岸带工程地质调查约600平方公里。
截至2020年底,全区无登记有效的探矿权。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截至2020年底,全区登记有效采矿权16处,其中非金属矿产15处,地热1处。其中大中型矿山7处,占矿山总数的70%。主要开采矿产包括:建筑用花岗岩生产规模(略)立方米/年,年开采矿石量117.(略)立方米/年;水泥用灰岩生产规模(略)吨/年,年开采矿石量29.(略)吨/年;地热生产规模10.(略)立方米/年。矿业产值总产值8752.(略)元。
(三)落实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1. 基础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稳步推进
广东省电白区根竹园地热普查、广东省电白区马踏镇曙光农场地热资源预可行性勘查、广东省电白区马踏镇地热资源预可行性勘查正在有序推进。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平明显提高
第三轮规划实施期间,限制开采的矿种开采得到有效控制,禁止开采矿种(海滨稀有金属、稀土金属砂矿)全部停采,开发利用总量调控在规划调控指标范围内。
3.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成效显著
不断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监督管理,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投入,同时采石场等非金属矿山也及时得到有效整治,全区矿山环境明显改善。截至2020年底,投入治理资金约(略)元,完成治理矿山27家,复绿面积47.43公顷,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成效显著。
4.矿政管理规范水平获得显著提高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全面纳入规划管理,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统计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地质灾害监测防治预警系统,完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机构设置,提高对矿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对能力。矿山年检与矿山储量动态监管、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以及矿山执法监察等工作有机结合,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
(四)形势与要求1.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电白区夯实发展基础、加快振兴发展的机遇期,在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环境中,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矿产资源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在 (略) 场形势深刻变化的格局下,必须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力度,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当前电白区矿产资源勘查程度总体不高,矿产资源储量构成以非金属矿产为主,后备资源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部分老矿山面临资源枯竭,急需寻找接替资源。金属矿产矿山主要由于内部原因都已停采,矿业经济呈现萎缩态势。
2、矿业发展要求
(1)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需要建立地质勘查良性循环机制。地质找矿方向转向深部找矿,各类勘查资金投入减少,找矿后劲不足。因此需要遵循地质工作客观规律,循序渐进进行基础地质、矿产勘查和科研各阶段工作,协调处理好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勘查的关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建立地质勘查良性循环机制,以望矿产资源勘查取得新突破。
(2)节约利用矿产资源,需要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总体上现有矿山开采规模不大,资源利用率不高,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有限的矿产资源,需要提倡矿山转型升级,推行“资源节约、技术专业、生态环保”的矿山采选技术和管理,引导矿山企业规模开采和集约化经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共生矿或伴生矿的综合利用,切实提高矿山“三率”水平,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
(3)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有待加强。第三轮规划实施以来,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和改善,但部分高岭土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仍然不到位。“五位一体”之生态文明建设对环境保护提出更高的要求,在当前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的形势下,地方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问题,强化政策引导和加大资金支持,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机制,统筹安排,多方投入,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步伐,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4)实现矿业可持续发展,走绿色矿 (略) 是必然选择。发展绿色矿业是新形势下矿产资源管理和矿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建设现代矿业体系的必然要求;建设绿色矿山,是矿业转型升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根本途径。要通过着力打造绿色矿山示范工程,发挥其行业带动作用,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矿山企业与所在地社区和谐发展。
(5)适应矿业发展新常态,亟需转变矿产资源管理方式。矿业发展进入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保护日趋严格的新常态,亟需转变矿产资源管理方式。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体系,依托方法创新和先进科技的运用,进行系统监管。实行矿业权信息公开制度,构建公平、公正、有序的矿业秩序,严格执行矿业权准入条件,依据矿产资源规划合理审批和出让矿业权。 (略) 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管理职能,有效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水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略) “一体两翼三大抓手” (略) ,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尽职尽责保护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利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资源开发保护格局,加快矿业绿色转型升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1.坚持矿业发展与地区经济发展相协调
以电白区主体功能区和区域经济布局为依托,立足电白区国民经济发展需求与矿产开发利用现状,结合资源禀赋条件,统筹矿业发展布局,促进矿业发展与经济效益、环境保护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促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2.坚持资源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并重
优化矿业结构,调整矿山规模,合理调控开采总量,依靠技术创新促进资源综合勘查与开采利用,倡导利用先进采选设备工艺,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并重。
3.坚持发展绿色矿业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落实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着力转变矿产资源利用方式,严格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准入,增强矿山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促使矿山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共赢。
4.坚持科技创新促进资源勘查开发
应用现代成矿理论、多元地学信息、新方法、新技术,开展成矿区带勘查活动,提高找矿效果。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采选矿方法和加工技术研究,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5.坚持深化改革提升矿政管理水平
深化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行为。发挥行政推动和服务功能,以矿业权设置和投放调控手段,引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重点和方向。注重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和完善矿产资 (略) 络管理系统,提高矿政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规划目标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矿产资源家底基本摸清、绿色勘查开采全面实施、矿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和开发保护水平显著提高、重大项目支撑力度持续增强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
1.矿业经济发展
矿业总产值预期达到1.2亿元左右,矿山企业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矿业经济与区域经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谐发展。
2.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有序进行,提升资源保障程度
争取开展电白区1: (略) 地质调查、1:(略)区域地质调查(电城幅)。新增一批重要矿产资源储量,提升矿产资源保障程度。
3.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再创新成效
通过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倡导绿色勘查,依托创新管理和技术革新,新建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和运营,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全部在采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严格规范管理,最大限度降低矿山能耗、地耗、水耗和尾矿等废弃物排放,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有效保护矿山及周边自然环境。
规划期力争矿山开发利用工艺技术和设备符合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要求,技术经济水平达到省内先进行列。实行开发利用总量调控,集约节约开发利用资源,有效禁止开采国家储备保护的矿产,对优势矿产及国家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得到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
整合建筑材料矿山规模开采,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发挥集聚效应,合理规划布置采石场, (略) 场经营行为,充分合理利用地热、矿泉水资源,实现矿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4.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
实施《 (略) 电白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2018-2025年)》,通过实施矿山地质环保护与治理规划,实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完善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完成矿山地质环境详查面积1778.28平方千米,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117公顷,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能够基本完成。
展望2035年,全面建成符合绿色矿业标准体系的绿色勘查、开发新格局,基本实现绿色矿业高质量发展。矿业经济效益显著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达到较高标准,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根本改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建设实现同步协调发展。
专栏2 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表 | ||||
类别 | 指标名称 | 2025年 | 属性 | |
矿业经济 | 矿业产值(亿元) | 1.2 | 预期性 | |
基础地质 | 1: (略) 地质调查(平方千米) | 2160 | 预期性 | |
1:(略)基础地质调查(平方千米) | 400 | 预期性 | ||
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 | 年开采总量 | 水泥用灰岩(万吨/年) | ≤400 | 预期性 |
高岭土(万吨/年) | ≤100 | |||
采矿权数量(个) | ≤32 | 预期性 | ||
采石场数量(个) | ≤24 | 约束性 | ||
采石场产能 | 建筑石料(万立方米/年) | ≥330 | 预期性 | |
机制砂(万立方米/年) | ≥105 | |||
绿色矿业发展 | 大中型矿山比例(%) | ≥75 | 预期性 | |
持证在采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比例(%) | 100 | 约束性 | ||
矿山生态修复(%) | 100 | 预期性 |
禁止开采煤、蓝石棉、可耕地砖瓦用粘土等矿产。限制开采湿地泥炭以及砂金、砂铁等重砂矿物。
依照国土空间规划布局要求, (略) 电白区属沿海经济带,要打造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区,着力优化产业布局,适度勘查开采,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重点勘查金矿,适度勘查地热。对高岭土、饰面用花岗岩、水泥用灰岩等矿产实行集约式开采、产业化开发。在确保生态环境不受到严重破坏和开发后可以进行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的前提下,适度开采建筑石料、地热、矿泉水等国民经济建设所需的矿产,切实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根据资源禀赋和绿色开发、生态文明建设的总要求,结合各区域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相关产业空间进行区域布局,实现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
电白区矿产资源以建筑石料为主,建材资源优质且集中,市场空间大,交通运输方便,可建设大型绿色生态型建筑石料生产基地;旦场镇、麻岗镇、林头镇、观珠镇、马踏镇、望夫镇等电白东部地区,该地区农业、工业、商业经济相对发达区,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方向,宜合理规划布置采石场, (略) 场需要和经济发展需要。同时,在北部黄岭镇布置水泥用石灰岩开采规划区、在马踏镇布置高岭土开采规划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三)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1.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区
落实国家矿产资源储备战略,将列入国家稀土矿产地储备试点的矿区以及暂时未达开发利用条件的离子型稀土矿远景区划定为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区。划定4个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区(见附表3),分别是 (略) 电白区博贺独居石砂矿保护区、 (略) 电白区电城大桥河磷钇矿独居石砂矿保护区、 (略) 电白区马店河独居石砂矿保护区、 (略) 电白区电城磷钇矿独居石砂矿保护区。
2.集中开采区
在大型矿产地分布区,优势矿产集中开发利用基础较好的区域规划为重点开采区。在重点开采区重点开采建筑用花岗岩,辅以开采矿泉水、地热。
划定1个重点开采区:电白区旦场麻岗建筑用花岗岩重点开采区。推动重点开采区内矿业权设置工作,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重点开采区集聚,延伸下游产业链,建设集中产业园,促进矿产资源规模开采、集约利用和有序开发,助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3.勘查规划区块
全区设置勘查规划区块5个,其中已设探矿权保留2个,空白区新设3个。勘查矿种包括地热和金矿。
设置勘查规划区块布局合理,基本分布在主要找矿远景区内成矿地质条件优越部位,探矿权如有涉及生态红线区,计划有序退出。
4.开采规划区块
全区拟设置开采规划区块38个,包括已设采矿权保留、已设采矿权调整、已设采矿权整合、空白区新设。
已设采矿权保留包括在采矿山9个、停采矿山3个、在建矿山4个。
拟设开采规划区38个中,建筑用花岗岩31个,高岭土1个,水泥用石灰岩2个,地热2个,金矿1个,玻璃用石英岩1个。
在大型砂土石类矿产地分布区设置砂土石类矿产集中开采区,以便进行规模化、基地化开发。
采矿权投放不超过32个,其中以不突破采石场总数(24个)为原则,保持采石场采矿权投放与退出动态平衡。
四、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加强矿业监督管理1.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储备与保护
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地内,未经开发利用可行性论证和相关部门批准,不予开发利用,建设项目未经批准不得压覆。在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区内的稀土矿远景区内,除勘查主矿种为稀土且勘查主体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外,原则上禁止其他矿种或其他主体进入区内勘查。已初步证实存在其他矿种的,应与稀土进行综合勘查,勘查实施主体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2.加强建筑石料资源的有效供给
统筹资源禀赋、市场需求、运输半径等因素,有序投放建筑石料采矿权,按时完成已下达的建筑碎石类建筑石料以及配套机制砂产能任务。推进砂石资源规模开采、整体修复,新建大型建筑石料矿山优先考虑矿地统筹,开采后不留残山残坡。构建区域联动、供需平衡、绿色环保、集约发展的建筑石料开发格局。积极推进砂源替代利用,鼓励利用废石以及铁矿等矿山的尾矿生产机制砂石。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和执法罚没砂石土管理,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3.强化对矿产勘查的监督管理
探矿权投放要符合规划勘查规划区块设置,原则上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对应一个勘查项目。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行绿色勘查,落实对国家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产资源勘查的管控管理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已设探矿权,在规划期内有序退出。完善矿产资源勘查退出机制,督促探矿权人依法履行最低勘查投入、资料汇交等法定义务。依法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勘查秩序,严厉打击无证探矿、越界探矿的行为。
4.强化对矿产开发的监督管理。
(1)优化矿业权出让审批
采矿权投放要符合规划开采规划区块设置,优先向国家规划矿区、重点开采区投放。加强矿业权出让前准备,执行新建矿山会审制度,依法依规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合理确定出让范围,做好与用地、用海、用林等审批事项的衔接。严格执行规划设立的最低开采规模。将绿色开采及矿山环境生态修复等贯穿于矿产开采全过程。
(2)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
矿业权原则上应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竞争出让。完善矿业权出让、登记和退出等相关制度,做好矿业权出让与登记工作的有效衔接,推动矿业权管理由“审批制”向“出让+登记制”转变。
(3)实行“净矿”出让
推行资源储量查明、矿区土地权属清晰、土地处置到位、符合相关准入条件的净采矿权出让。探索在矿业权出让、资源整合、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中“资产包”的运用。探索“矿地统筹,先矿后地”开发模式。
(4)加强储量动态监督管理
及时准确掌握矿山储量动态变化基础数据,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保障采矿权人合法权益,规范矿山开发行为,促进矿山企业珍惜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合理确定开发强度严格规范区级审批发证的小型非金属矿产的开发管理。根据矿产资源特点、市场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开发利用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合理的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充分发挥矿 (略) 场的宏观调控作用,以市场配置资源,合理管控矿业权投放时序和数量,使矿业权总量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严格采石场管理,对采石场实行采矿权总量控制,落实上级下达采石场总量控制指标、产能分解指标,规划期末采矿权总数不超过32个,其中采石场总数动态控制在24个,采矿权投放应以不突破矿山总数和采石场总数为原则,实行退出与投放动态平衡管理机制。到2022年底前,预期建筑石料产能达到(略)立方米/年以上;机制砂产能达到(略)立方米/年以上。
地热、矿泉水根据资源条件合理开采,严禁超量开采。
(三)优化开发利用结构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应与储量规模相适应,且必须达到最低开采规模的规划要求。对于未列入本规划最低开采规模矿种的新建矿山,应参照国家、省、市对相关矿种规定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执行。
电白区涉及的勘查开采矿种最低开采规模为地下热水(略)立方米/年、金(略)吨/年、高岭土(略)吨/年、水泥用灰岩(略)吨/年、建筑用石料(略)立方米/年、饰面用花岗岩(略)立方米/年。
通过“淘汰一批、整合一批、修复一批、新建一批”的方式,加快小型矿山整治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有效提高大中型矿山占比。鼓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约化、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培育大型矿业基地,形成规模化经营格局。
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行“资源节约、技术专业、生态环保”的矿山采选技术和管理,加快矿山改造转型升级。鼓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改进和优化开采工艺,提高综合利用和信息化水平,最大限度降低矿山能耗、地耗、水耗和尾矿等废弃物排放,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有效保护矿山及周边自然环境,实现矿业绿色发展。
引导矿山企业开展矿产品的开发应用研究,特别是循环经
济和新材料产业方面,开展矿产品深加工,提高矿产品附加值,延伸下游产业链。
(四)严格规划准入管理——勘查准入勘查评价采用绿色勘查。矿业权设置要有经过评审备案的地质勘查报告,有经主管部门审核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规模准入矿山设计开采规模与矿区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新立采矿权必须达到规划设立的最低开采规模。高岭土和建筑石料(碎石类)矿山严格执行大型规模准入,水泥用灰岩和饰面用花岗岩严格执行中型规模准入,其他矿产执行国家、省最低开采规模标准。
——开发利用准入必须具有科学、先进、安全和环保的采选技术和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度,矿山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并对共伴生矿产有综合开发利用方案或保护措施。
——环境准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矿业权出让前期准备,合理确定矿业权范围,并做好用地用林等审批事项。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规范管理,科学开采,生产活动符合环保要求。矿山设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实行“边开采、边复绿”,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及时到位。
——安全准入矿山必须有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生产活动。 (略) 、公路、高 (略) 和重要河流、水库等附近的生产矿山,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保留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矿产资源勘查应达到规定程度,相邻矿山生产建设作业范围最小距离应满足相关安全规定,普通建筑用砂石露天矿山不得以山脊划界。除符合规定的情形外,新设采矿权范围不得与已设采矿权垂直投影范围重叠,可集中开发的同一矿体不得设立2个以上采矿权。采矿许可证证载规模是拟建设规模,矿山设计单位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基础上,充分考虑资源高效利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在矿山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中科学论证并确定实际生产建设规模,矿山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
五、绿色矿山建设与矿区生态修复与保护 (一)绿色矿山建设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督促矿山企业落实建设绿色矿山的主体责任,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要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现有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开展提质达标工作,未达标的矿山按要求进行整改。确保到2023年底,全区持证在采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在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基础上,树立一批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型绿色矿山典范,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模式、新机制、新制度,建立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
(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1.推进绿色勘查
树立绿色勘查与生态环境保护同步理念,实现绿色勘查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落实绿色勘查标准规范体系,采用绿色勘查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因地制宜,遵循生态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林业、交通等行业的各类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勘查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和影响。
2.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督促矿山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实现边开采、边保护、边治理,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义务。加大矿山“三废”治理与环境监测,督促矿山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对违反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依规予以严惩。
新建(在建)矿山需符合规划准入条件,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生产矿山由企业实行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绿化,不欠新账。停产或关闭矿山要加强监管,督促采矿权人履行矿山整治复绿等义务。
有序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复绿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全过程,体现谁恢复谁收益,构建多方参与、合作共赢新格局。在规划期内逐步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的生态修复问题。
六、规划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规划实施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多部门的协同和上下联动,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措施,形成政策合力。全面落实上级规划目标任务,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二)健全规划实施评估与调整机制(略) 电白区自然资源局对本规划开展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估结果是规划调整、修订和启动下一轮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评估工作应结合资源安全保障的新形势新要求,重点评估实施总体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后续推进规划实施的工作举措。评估成果须报送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涉及总量控制等约束性指标调整、勘查开采重大布局结构调整等情形,确需对矿产资源规划进行调整的, (略) 电白区自然资源局对其必要性组织论证,提出调整方案,经电白区人民政府同意后, (略) 自然资源局批准。
(三)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四)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五)加强绿色矿业发展理念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土地日、环境日等活动,广泛宣传国家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的绿色矿业理念,提高全民的地质矿产知识和矿情认知水平,增强矿产资源法治意识和规划意识,形成正确的人口、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附图1 (略) 电白区矿产资源分布图(1 :(略))
附图2 (略) 电白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1 :(略))
附图3 (略) 电白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图(1 :(略))
附图4 (略) 电白区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1 :(略))
附图5 (略) 电白区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图(1 :(略))
附件:1、 (略) 电白区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图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