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林格 (略) 关于
和林格 (略) 罚没银色电子秤一台
第一次拍卖公告
和林格 (略) 将于2023年1月28日10时至2023年1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和林格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网址:http://**)
拍卖标的物:银色电子秤一台
一、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起拍价:1元;保证金:0.2元;增价幅度:1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向和林格 (略) 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 (略) 审查确认后方可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和林格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 (略) 已委 (略) 森和公证处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竞买人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看样, (略) 统一组织看样,未经预约,我院不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为刑事犯罪随案移送的银色电子秤一台,本院依法予以没收,不保证上述拍卖的标的物能否正常开机使用。本院提供的文字说明及照片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有关限购政策,需自行确认购买资格。若竞买人不具备竞买资格不按法律政策购买导致重新拍卖,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涉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涉及违章违法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
七、标的物的转让登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其他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在拍卖前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标的物成交后十日内(以到账为准) (略) 指定账户(户名:和林格 (略) 执行局,开户银行:中国 (略) 和林格尔县支行,账号:*50,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3)内0123执恢7号)。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请竞买人谨慎参拍。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 法院咨询电话0471--*
森和公证处 *
举报监督电话: 0471--*
联系地址:和林格尔县城关镇和盛路与新和街交叉口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和林格 (略)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