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2、转让方基本情况
3、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4、信息披露
5、竞价方式
标的企业名称 | 辽宁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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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 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略) | ||
所属行业 | 其他制造业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略) 会信用代码 | *** 30F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劳务分包,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城 (略) 置(清运),特种设备设计,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装卸搬运,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结构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对外承包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固体废物治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李占龙 | *** | |||
王淑英 | 49 | |||
(略) | 0.25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2020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 (略) (特殊普通合伙) | |||
2021年11月30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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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经济类型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所属行业 | 建筑安装业 | (略) 会信用代码 | *** 30L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0.25%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0.25%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 (略) 门名称 | (略)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56G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略) | |||
批准日期 | 2022-01-13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
决议文件名称 | (略) (略) (略) 文件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 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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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2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 (略) 指定账户(以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产权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 (略) 涉审 (略) 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 (略) 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企业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3. 本项目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如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最终受让方;(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最终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 (略) 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 (略) 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 (略) 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次日起5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 (略) 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 (略) 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项目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自愿接受转 (略) 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2)同意 (略) 的交易价款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 (略) 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 (略) 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7)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是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请 (略) | 交纳金额(万元) | 请 (略)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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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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