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肇(怀集)经济合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入口牌坊安装工程立项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高园区整体形象,优化园区营商环境,同意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入口牌坊安装工程。(广东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6-*-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怀集县幸福街道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B区。
三、项目拟建设工期:4个月。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一)大门主体工程,建设一座钢筋混凝土结构园区牌坊大门,牌坊尺寸为高12m,宽39m。(二)夜景灯饰,在园区牌坊大门安装夜景灯饰。(三)绿化工程,种植一批凤凰木、本地木棉、红花三角梅、毛杜鹃和黄金叶等苗木。(四)拆除旧损坏人行道铺装980㎡,新建人行道铺装980㎡;拆除旧损 (略) 牙石465m,新建花岗岩立道牙456m。(五)市政永久用电设施建设。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75.*元,设计费6.*元,监理费5.*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天河区对口怀集县产业协作专项帮扶资金及园区开发资金中安排解决。
六、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2号)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肇府规〔2023〕10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
附:怀集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