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石城县屏山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亨田村庄整治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石城县屏山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石城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5日 16:3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九鼎赣饶 (略) ( (略) (略) 民公园健走步道石城赣源中学东侧)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8月19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九鼎赣饶 (略) ( (略) (略) 民公园健走步道石城赣源中学东侧)。届时请各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 ||
预算金额 | ¥2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卿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石城县屏山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 (略) 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九鼎赣饶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民公园健走步道石城赣源中学东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卿女士 * | ||
附件: | |||
附件1 | 标书购买登记表.doc | ||
附件2 | *--F-C004公告.pdf |
项目概况
石城县屏山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亨田村庄整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九鼎赣饶 (略) ( (略) (略) 民公园健走步道石城赣源中学东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004
项目名称:石城县屏山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亨田村庄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天内开始施工,并于9个月完成施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为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供应商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6日 至 2024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九鼎赣饶 (略) ( (略) (略) 民公园健走步道石城赣源中学东侧)
方式:现 (略) 上报名(在中国 (略) 上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并加盖公章后,*@*63.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九鼎赣饶 (略) ( (略) (略) 民公园健走步道石城赣源中学东侧)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九鼎赣饶 (略) ( (略) (略) 民公园健走步道石城赣源中学东侧)。届时请各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城县屏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石 (略) 1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九鼎赣饶 (略)
地 址: (略) (略) 民公园健走步道石城赣源中学东侧
联系方式:卿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卿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