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阳埠乡阳埠村安置点地块位于 (略) 赣县区阳埠乡阳埠村352县道西侧,南北两侧与居民房相邻,东西侧均为乔木林地。总占地面积为5346.46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E:114°54′57.034″,N:25°36′45.986″。该地块用地性质原为果园及乔木林地,规划出让后用途为居住用地。果园于1994年开始种植,于2019年结束种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规定第二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用途属于变更为居住用地,应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一类建设用地进行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对踏勘结果、资料收集情况以及人员访谈结果进行分析,主要调查结论为:
(1)地块使用历史和现状:2014年至今,地块主要作为果园及乔木林地使用,地块历史无工业企业,对地块内土壤进行采样送样,最终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土壤正常。
(2)环境保护目标:地块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居民区;
(3)工业企业:地块内工业企业,地块周边500m相邻地块范围有一家阳埠乡虎垇背脐橙产业园,其主要为种植、包装、贮藏及运输,不产生废气及废水,对本地块无明显影响;
(4)资料收集:本次调查收集到主要资料有地块红线及拐点坐标等;
(5)样品检测:现场踏勘期间对地块内土壤共采集样品6个,通过XRF对采集的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通过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内土壤重金属浓度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铬未超过《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住宅用地筛选值;
(6)人员访谈:本次调查共收到有效问卷6份。通过对地块调查问卷的统计汇总可知,本地块内现状不存在工业企业,无外来填土和工业固体废物堆存,无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和处置情况,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无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地块及周边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其他环境污染事件。
综上,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相邻区域地块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第一阶段调查可结束,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