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略) “百千万工程”建设和公益慈善事业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略) 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5〕285号)、《广东省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粤民规字〔2020〕4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的实施意见》(粤民函〔2023〕464号)有关要求,我局起草了《 (略) 透明慈善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30天。热 (略) 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下午6:00。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 (略) (略) (略) 1 (略) 政府大楼18楼1819房, (略) 慈善科收,邮编:(略),电话:0755-(略),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ttp://**。
附件:1. (略) “透明慈善”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 (略) “透明慈善”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略) (略)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