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公司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项目,现进行选聘,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选聘。
一、项目概况
我公司现需要1家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在本次供 (略) 车辆租赁服务,为公司提供符合要求的车辆。
(略) 所需车辆,出具报价及及相关材料。经比选确定本次供应周期内 (略) 车辆租赁服务,为物资公司提供符合要求的车辆。
二、选聘范围
天津滨海新区范围内,符合相 (略) 。
三、供应周期安排
2024年9月10日-2027年9月9日
四、付款方式
每年度的9月初前由供应商出具当年度租赁费增值税专票,我公司将在当年度9月份内进行付款。
五、本次供应商参选资格及相关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 (略) 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车辆租赁服务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
2.供应商实际办公 (略) 范围内。
3.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4.供货商根据掌握的情况和采购人提交的情况或通知,可提供主动上门服务。
5.供应商须对采购人的车辆建立单独的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征求采购人意见,及时改进服务。
6.施救服务,采购人的 (略) 内出险后,应协助采购人做好受损车辆的施救工作。
7.在维修过程中如遇有其他特殊情况,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处理,充分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六、选聘办法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将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选聘回执、公司营业执照、服务方案、费用报价( (略) 所需租赁车型出具的单价)等进行密封投递报名,选聘公告公示结束后,根据 (略) 综合办公室召开比选会议,以投票方式选择服务商,得票 (略) 公务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如得票数相同,经比选小组讨论,最终确定服务商)。
七、其他要求
无
若愿参加选聘,请办理如下事项:
1、 (略) 所需车辆信息领取时间: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28日9:00-17:00时;第一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 28 日17:00;若报名不足三家单位时选聘公告延长3日则第二次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日17:00。
选聘单位:天津滨海 (略)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 (略) 42号滨海建投大厦
2、投递材料截止时间:第一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 28 日17:00;若报名不足三家单位时选聘公告延长三日则第二次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17:00。
投递地点:天津滨海 (略)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 (略) 42号滨海建投大厦
联系人:陈振华 联系电话:*
天津滨海 (略)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