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大庆锦绣新城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更正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 (略) 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100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国内银行贷款和地方政府投资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沪 (略) 太仓至常州段是沪武国 (略) (G4221)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苏沪界向西至董浜枢纽段为与沈 (略) (G15)共线段。本项目是江苏 (略) 网规划(2017-2035)中“十五射六纵十横”中“横八”的重要组成部分,连接苏南和上海,是江 (略) 的主要出入通道之一。
既 (略) 于2000年开工建设,2004年全线建成通车,本 (略) 线起自浏河大桥苏沪界,向西经太仓、常熟、张家港、江阴、惠山、武进,止于常州南互通,全长134.865km。现状苏沪界至浏河大桥北桥头段为双向六车 (略) ,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为34m;浏河大桥北桥头至董浜枢纽段为双向六车 (略) ,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为35m;董浜枢纽至常州南互通段为双向四车 (略) ,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为28m。现状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20处,其中枢纽互通式立交7处,一般互通式立交13处;全线设置3处服务区,分别为沙溪服务区、新桥服务区、芙蓉服务区。扩建后全线共设互通24处,其中枢纽互通7处,一般互通17处。
2.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沪 (略) 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大庆锦绣新城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即HWK-SZ421标段。大庆锦绣新城为高层住宅,且紧邻高速,位于沪武先导段HWK-TC1标段附近,噪声敏感点桩号范围为K0+150~K0+720。本次隔声窗项目共涉及靠近高速38栋高层住宅,共计约2824户,隔声窗实施面积约为*m2,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为大庆锦绣新城隔声窗设施的制造、运输、安装及其缺陷修复等工作,含原窗户设施的拆除,原防盗窗的拆除、修复、恢复,隔声窗设施安装完成后对窗框窗台的恢复及相关建筑垃圾清运、安装协调事宜等工作。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共36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发包人正式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单位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业绩要求和投标产品要求: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或单项合同不小于2000m2的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项目。
投标产品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产品(隔声窗)由具有检测资质机构出具过质量合格的认证书或检验报告。
(3)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投标人应为中国大*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要求:
1)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自2023年1月16日《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通知》(苏交建质〔2023〕9号)发布以来,投标人不存在因自身或其劳务合作单位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现场发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①发生致死1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发生致死2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③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④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 (略) (略) 场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1)资质要求:
a、项目经理:
1)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略) 政公用 (略) 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b、项目总工:
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业绩要求:
a、项目经理:
2018年1月1日以来,在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或单项合同不小于2000m2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经理或二任项目副经理。
b、项目总工:
2018年1月1日以来,在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或单项合同不小于2000m2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3)其他:
2018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 (略) ( (略) ) (略) (以下简称“ (略) ”,网址http://**:*/OP/login.aspx,下同) (略) 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略) 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 (略) ”,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登*“ (略) ”,自行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 (略) ( (略) )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 (略) 站、中国 (略) 、江苏省 (略) 、江 (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地址: (略) (略) 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省 (略)
地址: (略) 鼓楼 (略) 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1室
电话:025-*
联系人:黄雨桐、徐蕾、孙宁
工作QQ:*(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本次沪 (略) 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大庆锦绣新城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HWK-SZ421标段)与盐城至洛阳国 (略) 江苏省宿城至泗洪段环保工程施工项目(SS-SPZ-1、SS-SPZ-2标段)共计3个标段中,一家单位最多允许中一个标。已在SS-SPZ-1、SS-SPZ-2标段中标的单位在HWK-SZ421标段不具备中标资格。
8.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月 日18:00至2024年 月 日18:00,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 (略) ( (略) )”(http://**:*/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未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5投标人需要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7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 (略) ( (略) )”,将加密的投标文 (略) 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 (略) 络直播, (略) 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 (略) (地址: (略) 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8.9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 (略) ( (略) )”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沪 (略) 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大庆锦绣新城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原标段号“HWK-GSC1”修改为“HWK-SZ421”。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4年4月19日